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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

雇佣单位基本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

地税编码

联系人

名称(中文)

地址(中文)

联系电话

名称(英文)

地址(英文)

邮编

外籍个人境外基本情况
纳税人代码

国籍或区籍一

国籍或区籍二

姓名(中文)

是否签订税收协定(安排)囗是 囗否
是否签订税收协定(安排) 囗是 囗否
姓名(外文)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性别(中文)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性别(英文)

住址(英文)

住址(英文)

出生年月日

邮编

邮编

派遣单位名称

所得项目

所得项目

派遣单位地址

收入

收入

外籍个人境内基本情况
地税编码

就业证号码

代理人编码

经营地地址

职业

代理人名称(姓名)

邮编

职务

代理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任职开始时间

邮编

居住地地址

任职结束时间

代理人联系固定电话

邮编

第一次入境日期

代理人联系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扣税协议号

代理人电子邮件信箱

个人电子邮件信箱

电子扣税账号

委托代理协议号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雇佣单位盖章 代理人签字(盖章) 税务机关受理人签字: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为A4横式,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一份,填报人自留一份。
二、本表适用因任职或者受雇于单位的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以下同)以及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雇佣单位基本情况”栏的内容按扣缴义务人情况填写。
三、首次填报本表的还应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非独立个人劳务应提供境内单位任职证明,境内工资证明、境外工资证明;
3.独立个人劳务应提供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的应提供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四、缴纳税款采用电子扣税方式的,按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
五、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