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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行政诉讼   /  

行政复议告知书

行政复议告知书

行政复议告知书
号

: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向 提出(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县级人民政府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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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其他、原告、被告
功能:
通知
阶段: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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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
2008
发布方: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含国务院法制局)
作者类型:
部委
权威性:
国家级
关键词:
行政复议、告知书、行政行为
摘要:
本文件为行政复议告知书,针对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应依法向指定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申请期限的计算方式。文件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具有地区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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