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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

填表日期:
纳税人(车主)名称

地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车辆类别代码

厂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登记注册前补办完税证明填写右侧项目
合格证编号(或货物进口证明书号)
完税凭证号码




车辆登记注册后补办完税证明填写右侧项目
《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码
车牌号码




原完税证明号码
纳税申报核发的完税证明号码

补办核发的完税证明号码

补办理由及有关情况:



纳税人(车主)(签名或盖章):

主管税务机关(章):
接收人: 复核人: 接收日期:
备注:
车辆类别代码为:⒈汽车;⒉摩托车;⒊电车;⒋挂车;⒌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填表说明
1.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车主)或代理人申请办理补办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提交本表。本表可由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打印,交纳税人(车主)签章确认。
2.“纳税人(车主)名称”栏,填写纳税人或车主名称。
3.“证件名称”栏,单位纳税人填写《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填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车辆类别代码”栏,按表下备注栏中“车辆类别代码”对应的数字填写。
6.“合格证编号(或货物进口证明书号)”“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栏,分别按车辆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对应的编号、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填写。
7.“完税凭证号码”栏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号码。
8.“《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码”栏填写纳税人(车主)的《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号码。
9.“车牌号码”栏填写车辆的车牌号码。
10.“原完税证明号码”栏填写纳税人(车主)遗失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码。
11.本表(一车一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车主)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