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调整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计算机代码 | | |
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
联系电话 | | 收入总额 | | |
主营项目收入总额 核定的纳税人主营行业: 纳税人实际主营行业: 其中: 行业收入 元; 行业收入 元; 行业收入 元; 行业收入 元。 | ||||
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调整 鉴定的行业: 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申请调整行业: 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 ||||
以上情况属实。 企业经办人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 ||||
主管税务所意见 | 区县局分局意见 | | ||
经办人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1.此表为纳税人核定当年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时填报。
2.本表一式三份,鉴定结束后,一份随《税务事项通知书》返还纳税人执行,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区县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