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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刑事诉讼   /  

不立案通知书

不立案通知书

不立案通知书

检 不立[ ] 号
:
你(单位)控告 涉嫌 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条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特此通知。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十日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
年 月 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控告人

不立案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 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五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材料,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时使用。


二、 本文书制作时,应列明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法律依据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或第十五条。


三、 本文书以案为单位制作。


四、 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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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被害人
阶段:
立案阶段
功能: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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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刑事诉讼
发布时间:
未知
发布方:
未知
作者类型:
法院
权威性:
未知
关键词:
不立案、控告、刑事诉讼法、复议、人民检察院
摘要:
本文件为不立案通知书,由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制作,用于通知控告人关于其控告案件不予立案的决定。通知书详细说明了不立案的原因,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此决定,可在收到通知书后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本文书共三联,分别用于统一保存备查、附卷和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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