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单位以非公户汇款风险告知书
客户单位以非公户汇款风险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单位(被通知方,下称“贵公司”):
近期以来,出现了客户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以非公户汇款导致接收资金的下游供应商账户被司法机关冻结、扣划、追缴等风险事件,依据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使用违法所得履行支付义务的属于违约,相对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向行为人主张赔偿。为了保障资金安全,避免法律风险,特提示如下:
贵公司与我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往来账款,建议公对公汇款并做好交易备注,不建议贵公司以非公户付款(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三方个人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付款)。
如果贵公司坚持要求以非公户汇款,请提前与我公司确认好代付主体、汇款方式和金额并得到代付主体书面确认。在汇款时,务必备注好交易信息(贵我单位名称、对应订单信息),若备注信息缺失或不完整,我公司有权不予承认该笔付款,并要求贵公司重新支付。
如果因贵公司以非公户汇款到我公司收款账户(包括我公司指定私户)后被司法机关冻结的,贵公司负责赔偿账户冻结期间的损失(按照日万分之五*冻结期限*冻结资金计算),如资金被司法机关扣划、追缴的,则贵公司应在扣划或追缴通知后七日内另行支付或赔偿同等金额,逾期不付的视为该笔账款未履行,我公司有权追究贵公司法律责任。
请贵公司认真阅读本告知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特此告知。
通知方: 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 年 月 日
我单位(客户单位)已经收到 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通知,我单位同意按上述通知处理。
客户单位确认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