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被告:单位名称 住所地: 省 市 区 路 号 座 层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案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 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书》;
二、 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赔偿原告土地价款利息损失人民币 元,设计变更及重新勘查费用人民币 元,其他损失另案起诉;
三、 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 月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岐山县梧桐嘉苑(二期)建设项目开发合同书》,该合同约定:原告以岐山县梧桐嘉苑(二期)所属的宗地(岐国用[2013]第01373号)中的土地作为出资,被告以该项目所需要的建设资金作为出资,双方联合投资建设商业住宅小区。合同对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及相关费用、建设资金的注入时间、三通一平工作、债权债务的负担等做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按照被告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了变更,重新进行了勘查,原告为此支付了重新设计费人民币 元和重新勘察费人民币 元。由于被告没有注入项目的前期报批、开工许可、项目建设资金等,致使该项目至今没有启动,造成原告土地闲置23个月之久,原告为此蒙受土地价款利息损失人民币 元。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
故原告诉至法院,请贵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