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协议
合同编号:请填充
监管协议
甲方(监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被监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监管银行)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 为确保甲方在主合同项下权利的顺利实现,乙方、丙方及相关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进行监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对乙方进行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3. 监管事项
3.1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对乙方进行全权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的重大事项、财务、印鉴、 项目(下称“监管项目”)等进行监管。
3.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项监管职责,配合甲方进行的各项监管活动。
4. 委派人员
4.1 委派董事
根据《 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委派一名董事。现甲方委派 (身份证号为 )担任乙方董事。
4.1.1 委派董事权限
甲方委派的董事除依法享有各项董事权利外,如下事项须经乙方的董事会进行表决,且乙方委派的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
(1) 乙方对外进行金额超过 元人民币的融资;
(2) 乙方对外进行金额超过 元人民币的投资;
(3) 乙方处置重大资产(指单次处置的资产价值金额超过 元人民币的);
(4) 乙方为第三方(含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为其承担债务,或免除其他方的债务。
(5) 乙方制定的重大经营计划(指涉及资金金额超过 元人民币元)。
(6) 乙方股权变动、资产重组、利润分配及其他可能对债权造成影响的重大事项。
前述事项未经乙方董事会决议,或虽经董事会进行决议但甲方委派的董事行使一票否决权的,乙方不得进行相关行为,否则相关行为无效,且乙方及其他责任方应按照主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1 甲方推荐或更换委派董事时,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召开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备案;变更有关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登记等)。甲方委派的董事除甲方撤换外,乙方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机构不得解除其任职。
1.1.2 乙方保证按照《 》的约定,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甲方委派人员选举为乙方公司董事,并完成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及备案。
1.2 委派财务监管人员
根据《 》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委派一名财务监管人员。现甲方向乙方委派 (身份证号为 )作为财务监管人员。
1.2.1 委派财务监管人员的权限
乙方委派的财务监管人员享有如下权利:
(7) 与乙方共同保管乙方 项目已经取得及后续将要取得的相关证照正副本原件以及相关批复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8) 与乙方共同保管乙方更换后的全部印鉴(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其他印鉴);并将财务监管人员私章做为监管银行预留印鉴。
(9) 对乙方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财务报表、账册、记账凭证等)进行查阅、审核、质询;
(10) 对乙方的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审核、质询。
1.1.1 甲方委派或更换委派的财务监管人员时,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委派的监管人员除乙方撤换外,乙方不得解除其任职。
1.1.2 乙方保证按照《 合同》的约定,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甲方委派人员聘任为乙方的财务监管人员,并在 年 月 日之前按照附件一将所有交付监管的印鉴、证照、资料等交于甲方登记保管。
1.2 委派人员工作条件
乙方应向甲方委派人员(含委派的董事、财务监管人员,下同)提供如下各项基本工作条件:
1.2.1 乙方应为甲方委派人员提供办公场所、设备(包含办公桌椅、电脑等)及其他必要的办公条件。
1.2.2 乙方应新购置一台保险柜,用于存放由甲方委派财务监管人员负责保管的监管项目开发经营证照、公司印鉴使用,并由甲方委派人员与乙方人员分别保管该保险柜的密码及/或钥匙,确保该保险柜在乙方委派人员持有的密码及/或钥匙与乙方人员持有的密码及/或钥匙一并使用的前提下方能开启。
1.2.3 乙方应向甲方及其委派人员提供其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审批流程,审批人员名单、权限以及签字样本。各项内部审批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各印鉴的用印审批流程,合同审批流程,项目概算、预算、组织计划和工程节点计划等审批流程,资金使用和销售计划等审批流程。
1.2.4 甲方委派人员有权审查乙方印鉴使用情况,并将乙方每次印鉴使用文件及内容进行登记(见附件二),并由乙方用章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 对乙方监管
2.1 重大事项的监管
甲方委派至乙方的董事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限,对乙方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管。
2.2 财务监管
2.2.1 甲方委派至乙方的财务监管人员,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限,对乙方的财务相关事项进行监管。
2.2.2 在 项目开始销售后,乙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供一份项目销售收入明细表,以及销售回款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具体为于每个月的10日前提供上一月份的销售收入明细及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2.3 对监管项目的监管
2.3.1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报送监管项目的开发进展情况,具体为每月月初的10日前向甲方报送其上一月份的项目开发进展情况。同时,如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重要或重大事项的,乙方应提前或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取得项目建设的相关审批手续、选定承包方、进场、停工、竣工、验收、预售、交房及其他项目开发建设的重大事项。
2.3.2 乙方应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委派人员提供项目网上预售登记备案的账号及密钥(指能够进入政府的网上签约系统并通过该系统查询、调阅网上登记备案内容、网签备案的销售合同等一切相关信息的密码、口令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电子硬件)。监管期间,乙方如需变更网上登记备案账号及密钥的,应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于变更完成的当日将变更后的网上登记备案账号及密钥提供给甲方委派人员。
2.3.3 监管期间,乙方应于项目开始销售前向甲方提供详实的销售计划,并在开始销售后,每周一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供上一周项目销售情况周报;于每月初的10日前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送上一月份项目的销售情况月报。前述周报、月报中应说明所销售房屋的具体编号、所在楼栋号、面积、单价、总价、预售合同(销售合同)编号、付款方式(一次性/银行按揭/分期)等具体信息。同时,每月的月报中,还需对项目的销售进度情况、经营回款情况、按揭贷款办理进度情况、网签数据与实际交易不一致的情况、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2.3.4 乙方应在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在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备案为项目预售款收付专用账户的全部手续,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确保将监管账户作为监管项目经营回款的唯一账 户,并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监管。
2.3.5 乙方确保甲方人员有权登录网签系统对项目的销售情况进行核查;亦有权以现场调查、查阅本项目的销售合同(含补充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缴税凭证等基础资料的方式对监管项目的建设、销售、经营回款等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且乙方及相关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前述监督、检查。
2.3.6 发生乙方未依约向甲方偿还主合同项下任一期债务本、息的情形,或发生主合同、各担保合同项下有关主体的违约行为且未能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对监管项目商品进行降价销售的通知,具体降价幅度由甲方根据 对评估机构名称的评估值,在 %(百分之 )的最高幅度内确定。乙方应在甲方向其提出调整项目商品销售价格后十五天内,无条件的通过其内部合法有效程序调整项目房产销售价格,确保乙方房屋销售降价权的实现。乙方承诺不得对甲方行使前述降价权设置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
如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监管期间与房屋代销中介签订房屋代销合同,该等代销合同应包括若发生甲方行使降价销售权时,代销中介机构应根据甲方确定的价格销售的条款,且乙方须在签署该房屋代销合同前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为保障乙方降价销售权的实施,甲方有权指定房屋代销中介机构,甲方应无条件的通过其内部合法有效程序予以确认。
2.4 对监管项目的开发证照原件及项目公司印鉴的监管
监管项目开发过程所取得的各种证照及公司印鉴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监管。
2.5 对监管项目经营回款账户的监管
对监管项目的经营回款将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监管。
2.6 一般监管
2.6.1 乙方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2.6.1.1 乙方的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清算、注销、吊销、关闭、申请破产的;
2.6.1.2 乙方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
2.6.1.3 乙方涉入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纠纷的;
2.6.1.4 其他对乙方偿还主合同项下债权本息产生影响的情形。
2.6.2 乙方应按季向甲方提供其真实、合法的财务报告及乙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具体为于每个自然季度首月的10日前提供上一季度的前述财务资料。
2.6.3 乙方出租抵押物(如有)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告知承租方相关抵押事实,抵押物租期超过债权处置期限的,要求承租方承诺放弃抗辩权,同时约定抵押物出租收入应进入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且在签署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送交甲方备案。
2.6.4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提供其经营、财务相关资料,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的资料。
2.7 其他监管
乙方应促使各担保方及其他交易相关方,同意并配合甲方对抵、质押物、担保方、其他交易相关方进行本协议约定的一般监管。
2. 对监管项目经营回款账户的监管(资金归集账户)
2.1 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监管项目的全部经营回款的收取、管理及支付账户(下称“监管账户”)。
2.1.1 资金监管账户基本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2.1.2 资金归集账户是监管项目的商品房预收款专用账户,乙方保证监管项目达到销售条件后项目的销售收入、租赁收入全部划入该账户,其他按揭银行的款项也统一归集到该账户。各方同意,该账户同时作为乙方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金账户,专款专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
2.1.3 乙方在该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当期应还本付息的金额,如果低于当期还本付息金额的,乙方应用其他资金补足。除此账户之外,乙方不得另行设立任何账户作为收取监管项目经营回款(含销售、出租等任何经营方式取得的收入)的账户,项目的经营回款必须进入该资金监管账户。
2.1.4 上述监管账户设立后,不得开通网上银行、通存通兑、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所有电子支付功能。乙方如开通网上查询功能,需将网上银行查询密码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随时了解监管账户的资金划付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密码。
2.2 对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承诺将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全部用于监管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的材料款/工程款,且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预算(含概算)——资金计划——资金支付——资金支付情况报告及提交资金支付凭证复印件的基本流程进行资金划付,不得用于支付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用途。
2.2.1 概算
乙方应在监管项目取得预售许可或实际开始预售前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丙方提供如下材料:(1)本项目投资预算;(2)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3)本项目总成本测算控制表。另外,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丙方提交下一月度的现金流量测算表。
2.2.2 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审批
2.2.2.1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及丙方提交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分为日常资金使用计划和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日常资金使用计划”与“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合称“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应按单项说明其所属成本类别,并载明次月需要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的内容(主要包括使用时间、数额、用途等)。(见附件三)
2.2.2.2 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单笔资金划付超过 万元(含)(包括因其性质相同或为同一目的而产生的,或因其他原因而互相关联的,一并视为同一笔支付的一系列支付,下同)的,乙方还应一并提交相关合同。
2.2.2.3 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根据乙方已提交的本项目投资测算、现金流量测算表及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等材料对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如经审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与前述材料相匹配,则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送同意的书面通知,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通知丙方(详见附件四《划款指令》),并向丙方出具甲方书面同意的通知。
2.2.2.4 如甲方审批不通过,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将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并提交新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2.2.3 款项的划付
2.2.3.1 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内,乙方每次用款前应向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逐笔提交用款申请,对于符合经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审批通过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用款申请,如单笔资金划付低于10万元,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应予以批准,并向丙方发送划款指令,指令丙方进行划付。
2.2.3.2 如乙方提交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内的用款申请中涉及单笔资金划付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资金支付,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将进行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将向丙方发送划款指令,指令丙方进行划付。
2.2.3.3 如乙方需使用经甲方审批通过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外的资金,则应向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逐笔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和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催款通知等)。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将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如同意支付,则此部分资金将计入本项目总预算。
2.2.3.4 对于资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或甲方监管人员)及丙方提交上月的资金支付情况报告及资金支付凭据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2.3 丙方的监管责任
2.3.1 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对监管账户实行监管,在收到乙方的划款申请时,审慎审核甲方划款指令,依据甲方的划款指令对监管账户进行相应资金的划付;
2.3.2 丙方应核对划款指令中签章与预留印鉴是否一致;
2.3.3 丙方应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划付详单;
2.3.4 监管期限内,丙方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监管账户余额和资金变动情况的汇总说明;
2.3.5 监管期限内,如监管帐户发生或可能发生被司法机关等要求协助冻结、扣划等可能损害、影响乙方权益的任何情形,丙方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并配合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印章、重要证照、银行电子证书等的返还
3.1 当乙方在《 》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时,甲方应当将本协议项下保管印章、重要证照、银行电子证书等一并返还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日期领取上述印章、证照等。乙方收到返还的全部保管印章及证照后,由双方印章管理经办人在印章及文件交还清单(见附件五)上签字盖章确认。
3.2 自返还之日起,甲方对上述印章、证照、电子证书等不再负有任何责任。
4. 监管期限
本协议监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乙方及其担保方全部义务完全履行之日止。具体以乙方书面解除监管的通知为准。
5. 还款
5.1 在主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一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应付时,当甲方提出书面指令后,丙方可直接划转乙方在丙方处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还款专项账户)中的资金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用于清偿乙方结欠甲方的到期应付债务。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2 乙方、丙方同意,当甲方提出前述书面划款指令后,丙方应直接划转乙方在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至甲方指定账户而无需取得任何划款手续。
6. 特殊约定
6.1 乙方同意,乙方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甲方可要求丙方从本协议中约定的资金监管账户中划转资金至甲方或甲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具体划转金额以甲方书面通知记载为准,丙方对书面通知的内容不进行实质性审查:
6.1.1 出现重大财务危机,经营情况恶化,公司运作出现严重问题;
6.1.2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6.1.3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6.1.4 其他严重危及主合同项下甲方债权的不利情形。
6.2 在本协议存续期内,若因任何原因出现监管账户被查封、冻结、销户及其他情形而无法实施监管措施的,丙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在接到通知后,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要求乙方按照所签订的主合同偿还所有债务,甲方亦可按照其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协议要求行使担保权利,以便保证甲方债权的顺利实现。
6.3 在监管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监管账户上设置任何其他担保权益以及其他任何影响甲方及乙方行使本协议权利的任何事实上和法律上的障碍。
6.4 监管期间,丙方不得扣划监管账户内资金用于实现其自身(含其所属总行及下属其他任何分支机构)对甲方、乙方、丙方的任何债权。
6.5 监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7.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或者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7.2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或者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自违约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每日¥ 元的违约金,直至完全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同时构成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本息等违约责任。
7.3 在监管期限内,除乙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丙方办理预留印鉴的挂失、申明作废、变更等行为,不得在其他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因前述行为造成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账户无法监控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7.4 丙方履行监管职责,如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放款给乙方的,丙方应向甲方赔偿与擅自放款数额相等的款项;如因丙方未尽监管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但因丙方执行甲方指令,而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5 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监管费用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监管费用支付完毕。
8. 合同联系方式
8.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各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1)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2)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3) 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1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2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2. 其他约定
2.1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1.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15)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16)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17)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18)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1 部分无效处理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2.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附则
2.1 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一: 公司印章及文件移交清单(格式)
公司印章及文件移交清单 | |
移交印章名称和数量 | |
印章样式: 预留 公司印章管理经办人签字及名章样式: | |
文件材料清单: | |
(复印件,需同时加盖 公章)。 | |
移交时间: 年 月 日 确认人(签字及加盖名章): 公司(公章) | |
上述保管印章、证照、电子证书(共 枚)于 年 月 日受领。 上述文件资料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确认人(签字): |
附件二:用印申请书(格式)
编号:
依据文件 | 《 》(编号: )及其附件 | |
用印申请种类 | □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财务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 |
用印申请事由 | | |
| 文件名称全称及文件编号 | 页数 |
需加盖保管印章的文件 | | |
| | |
提交监管方的其他文件(上述“需加盖保管印章的文件”无需重复列示) | | |
要求监管方提交文件形式(限选一项) | □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加盖保管印章后的文件扫描件 | 以文件原件形式提交加盖保管印章后的文件 □申请人专人递送 □同城快递 |
(经办人签字/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三: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
编号:
:
根据《监管协议》约定,我公司特申请贵办对以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审核:
资金使用月份: 年 月 日;
月度资金使用金额: 万元。
其中日常资金使用计划: 万元,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万元。
申请人(公章)
经办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骑…………缝…………章……………………………………
公司:
经审核,拟 你公司提出的编号为: 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审核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本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审批人、监管银行各执一份。
附件四:划款指令
编号:
银行:(监管银行)
经审核,同意 公司提出的下列用款申请,请按贵行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审核划付。
指定监管人(预留印鉴):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
用款申请
:
根据本公司与贵司、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监管协议》,本公司因项目需要申请使用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监管账户户名:
监管账户账号:
拟支用币种:金额(大写): (小写):
支付方式:
支付日: 年 月 日
用途:
收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请予以审批。
经办人: 申请人(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款审批:
是否属于月度用款计划: ;月度用款计划额度: 万元;本次审批前已累计使用月度用款计划额度: 万元。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审批人、监管银行各执一份。
附件五: 公司印章及文件交还清单(格式)
公司印章及文件交还清单 | |
交还印章名称和数量 | |
印章样式: | |
交还文件材料清单: | |
交还时间: 年 月 日 确认人(签字): | |
上述 公司保管印章、证照、电子证书(共 枚)于 年 月 日受领。 上述文件资料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确认人(签字及加盖名章):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