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业务合同
委托代理业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受托代为管理处置甲方资产的相关事项达成本协议。
1. 乙方的代理资格
1.1 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存续的社会法人或机构,乙方不得为自然人,不得为外资企业或机构。
1.2 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历史记录。
1.3 具有代为管理处置资产的专业能力及优势,对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具有丰富经验或其它优势。
2. 代理标的
乙方受托代理甲方资产的标的见本协议附件一《委托代理标的清单》。
3. 代理目标
乙方的代理目标为: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以不低于代理目标的价格处置资产。
4. 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到期后如需延长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 代理费及支付
5.1 代理费的计算
5.1.1 乙方未达到代理目标但有效保留剩余债权的代理费计算:
乙方未达到代理目标,但通过收本收息有效保留剩余债权且经甲方书面认可的,代理费为乙方回收的净现金的 %(百分之 );
5.1.2 乙方达到或超过代理目标代理费的计算:
5.1.3 乙方达到代理目标部分的代理费为乙方回收的净现金的 %(百分之 );
5.1.4 乙方超过代理目标部分的代理费分段计算:
(1) 超过代理目标 %(不含 %)以内的部分,按照该部分净现金的 %计算;
(2) 超过代理目标 %(含)至 %(不含)的部分,按照该部分净现金的 %计算;
(3) 超过代理目标 %(含)以上的部分,按照该部分净现金的 %计算。
1.1.1 若经甲方许可,乙方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部分非现金资产按照评估净值(扣除甲方已垫付的评估费、过户费等相关费用)的 %(百分之 )折算现金,在此基础上,依据前两款计算确定代理费。
1.2 代理费的支付
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费在代理事项全部完成后/代理期限届满后5日内,由甲方将代理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1.2 乙方在根据本协议管理处置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代理工作未开展,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代理费。
2. 保证金条款
2.1 为确保严格履行本协议以及代理目标的实现,乙方自愿在本协议签署日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代理保证金。
2.2 在代理期限内,若出现本款约定情形的,代理保证金由甲方予以没收;否则,代理保证金由甲方在代理期限届满后5日内退还乙方(不含利息)。
2.2.1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采取非法手段实行代理的;
2.2.2 乙方为自身利益或与第三人沟通或采取任何其他方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2.2.3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不履行代理事项或消极履行代理事项的;
2.2.4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擅自解除本协议的。
2.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要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实现其对代理目标的承诺。
2.2 定期对乙方履约情况和回收资金到帐情况等进行跟踪检查。
2.3 向乙方提供与代理标的相关的档案资料(借据、合同权利凭证)复印件;在代理过程中若因依法诉讼、执行确需向法院提供档案资料(借据、合同权利凭证)原件的,甲方应指派专人向法院出示相关档案资料原件。
2.4 委托代理资产处置终结后,由甲方向买受人移交代理标的相关档案资料,乙方不得自行向买受人移交档案资料。
2.5 对代理标的中每一单项资产的具体管理处置方式和事项对乙方进行授权,对代理标的中每一具体项目的处置终结进行认定。
2.6 在委托代理期限内,所有回收款项均应由甲方指定专人采取转账结算方式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专门帐户。
2.7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有权调整某一单项或整体代理资产的处置方式,有权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或甲方总公司有关文件将某一单项或整体代理资产从代理标的中予以剔除。
2.8 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但乙方不得从回收现金或资产中预先划扣代理费。
3.2 要求甲方提供与代理标的相关的档案资料(借据、合同权利凭证)的复印件。
3.3 向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代理方案,在代理期间内,依据甲方具体授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代理事项,对代理标的进行必要、合理的管理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减让清收、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债务重组、诉讼与仲裁方式追偿、以拍卖、公开竞价、协议等方式转让等。
3.4 为甲方利益,积极善意履行本协议,不与第三方串通、合谋或为自身利益或采取任何其他手段损害甲方权益。
4. 保密
4.1 乙方对其在代理工作中接触、知悉的甲方重大经营决策、商业及财务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2 乙方依本条承担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免除。
5. 违约责任
5.1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5.2 代理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采取非法手段实行代理的,或乙方为自身利益或与第三人沟通或采取任何其他方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或乙方在代理期限内不履行代理事项或消极履行代理事项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或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3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或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 其他约定
7.1 不可抗力
7.1.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7.1.2 不可抗力的后果:
(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5)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6)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7)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8)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1 部分无效处理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2. 合同联系方式
2.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9)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0)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1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2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2. 附则
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3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委托管理标的清单》
上述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4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重要提示:合同各方已经认真阅读合同,完全理解、明白和同意所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减轻/免除/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己方违约责任条款。签署方在此声明和承诺,签署行为本身即意味着签署方无条件确认同意本提示,不持任何异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一:委托管理标的清单
金额:元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担保人名称 | 币种 | 账面本金金额(原币种) | 账面本金金额(人民币) | 账面利息 | 本息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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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书
致 :
根据 (“委托人”)与 (“受托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委托代理业务协议》(编号为: ),“委托人”已经将如下资产委托“受托人”进行管理: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合同缩号(或合同签订时间) | 贷款行 | 未偿账面本金余额(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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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的权限:(根据实际情况在如下事项中进行选择)
一、 日常维护与管理,主要包括:
1. 代发债务催收通知,维持资产债权债务存续的法律关系;
2. 代收贷款本息及其他相关款项;
3. 代转务人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
4. 代收代送与资产有关的司法文书;
5. 向甲方提供已掌握的与维护甲方资产相关的其他情况;
6. 对借款人、保证人及担保物进行限踪管理;
7. 负责资产及与该资产有关书面文件资料的保管。
二、 特别代理事项,主要包括:
1. 对委托资产进行必要、合理的运用和处量,包括但不限于减让清收、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债务重组、诉讼与仲裁方式追偿、以拍卖、公开竞价、协议等方式转让等。2、对于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申请,代表甲方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2. 通过上述方式对资产进行运用和处置时,如需委托律师、会计师、拍卖行等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可由乙方推荐,经甲方审核认可后,与中介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3. 其他:
三、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授权。
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