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录服务框架合同
速录服务框架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速录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 服务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会议速录服务和音频整理速录服务
1.2 现场会议速录服务内容为:乙方指派速记人员前往甲方指定的会议现场,以文字形式记录与会人员的讲话内容,并于会议结束后进行校对整理,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制作成速录文稿交付甲方。
1.3 音频整理速录服务内容为:乙方指派速录人员前往甲方指定的地点,以文字形式记录甲方提供的音频中的讲话内容,并制作成速录文稿交付甲方。
1.4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地点,仅限于 行政区划内。
如甲方需要乙方在该行政区划以外的地点提供服务且乙方同意的,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
1.5 乙方服务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工作日8:00-22:00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国家法定休息日8:00-18:00期间,根据甲方指定服务时间和地点提供现场会议速录服务和音频整理速录服务,但甲方应至少在服务开始前72小时通知乙方服务时间。
1.6 具体服务项目、内容以双方确认的《服务订单》(以下简称“订单”)为准。
2. 合同期限
2.1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2.2 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
2.3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订单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 服务费用
3.1 服务费用标准
双方确认,合同期限内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1) 现场会议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a 现场会议速录服务工作日的收费标准
会议期间速录按2000元/组/3小时计费,服务超出3小时的,超出部分18:00前按300元/半小时计费,18:00后按400元/半小时计费。晚上18:00后开始的现场会议按以下时间段收费:
2. :00-20:00时间段:2400元/2小时。
2. :00-22:00时间段:3000元/2小时。
a 现场会议速录服务国家法定休息日的收费标准
会议期间速录按2500元/组/3小时计费,服务超出3小时的,超出部分18:00前按300元/半小时计费,18:00后按400元/半小时计费。晚上18:00后开始的现场会议按以下时间段收费:
3. :00-20:00 时间段:2400元/2小时。
4. :00-22:00 时间段:3000元/2小时。
a 现场会议速录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收费标准
会议期间速录按3600元/组/3小时计费,服务超出3小时的,超出部分18:00前按600元/半小时计费,18:00后按800元/半小时计费。
(2) 音频整理速录服务收费标准
a 音频整理速录服务工作日的收费标准
2. :00-18:00时段:1000元/小时。
2. :00-20:00时段:2000元/2小时。
3. :00-22:00时段:3000元/2小时。
a 音频整理速录服务国家法定休息日的收费标准
4. :00-18:00时段:1200元/小时。
5. :00-20:00时间段:2400元/2小时。
6. :00-22:00时间段:3000元/2小时。
a 频整理速录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收费标准
7. :00-18:00时段:2400元/小时。
本条收费中,如服务不足半小时、1小时、2小时或3小时的按比例计费。
7.1 结算付款方式
每次服务订单的服务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该订单的相应服务费用。
7.2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7.4 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服务中涉及到的差旅、文印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8. 订单成立方式
8.1 甲方根据需求向乙方下达服务需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服务。
服务完成后双方应签署《服务结算单》;双方同意以双方人员签收确认的《服务结算单》作为有效订单及结算价款的依据。
8.2 订单成立生效后,双方均应按订单履行。
9. 服务人员要求
9.1 乙方应安排具备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
9.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双方确认的服务人员。
10. 交付成果要求
10.1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速录文稿与会议现场与会人员的讲话内容、甲方提供的音频中的讲话内容应基本一致,不一致的字数不超过速录文稿总字数的5%,但讲话人声音不清晰、讲话人有严重口音、讲话人提及专业术语而导致讲话相应内容无法准确记录的情况除外。
10.2 出现讲话内容无法准确记录的情况时,乙方须在向甲方交付的速录文稿中标出无法准确记录的讲话内容。
11. 委托方配合
11.1 如需乙方提供现场服务的,甲方应当尽合理努力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网络等便利条件。
11.2 如需甲方提供资料、内容的,甲方应自行保证该类资料、内容不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内容承担责任。
12. 知识产权
12.1 对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料
12.1.1 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
12.1.2 甲方应自行保证乙方使用该物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否则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发表、修改、使用并取得相应收益;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3 乙方因提供服务所知悉的会议的资料、发言、内容等以及乙方速记成果,均属于保密信息,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使用。
13. 转包
13.1 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
14. 合同变更与解除
14.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进行延期、变更或解除。
14.2 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解除前已经成立的订单仍应继续履行完毕,解除前已经产生的款项应正常结算。除此之外,解除方无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5. 其他权利义务
15.1 甲方在通知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后,仍然有权通知乙方取消现场会议速录服务、音频整理速录服务,但未能在服务开始前48小时通知乙方的,甲方应按服务费的20%支付乙方费用;如乙方到达会场后才被告知会议取消,则甲方应按服务费的50%支付乙方费用。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现场会议取消的除外。
15.2 乙方向甲方交付速录文稿后,应在甲方监督下将相关速录内容将从乙方的计算机内删除,并将甲方提供的会议相关资料予以归还。
15.3 乙方对其指派前往甲方服务现场的工作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16. 违约责任
16.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双方合同关系。
16.2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扣减服务费用、甲方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费用等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6.3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17. 其他约定
17.1 部分无效处理
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7.2 不得转让义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应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18. 合同联系方式
18.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3) 甲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4)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微信:
电子邮箱:
1.1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1.2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1.3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4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5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2.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附则
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
服务订单
双方确认,本次服务需求如下:
一、 服务需求
(1) 服务项目:
(2) 服务内容:
(3) 服务时间:
(4) 其他要求:
二、 服务费用
1. 本次服务需求对应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服务费用明细:
三、 附则
1. 本订单为双方签订《速录服务框架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订单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方确认:
乙方/ 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