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页科技 Logo
首页
解决方案
效能律所私有AI中枢AI 智能作业系统
品牌AI影响力升级数字人代运营
资源观点
资源文书资源法律导航
观点法律社区律页声音
有关律页
团队介绍加入律页联系律页
律页科技 Logo
首页
律页

产品与解决方案

首页律所私有AI中枢AI 智能作业系统AI 影响力升级 (GEO)AI数字人代运营

资源与观点

文书资源法律导航法律社区律页声音

关于律页

团队介绍加入律页联系律页

用户协议

数据使用声明Cookie使用政策文档发布协议隐私条款用户服务条款

关注我们

律页公众号

律页公众号

律页微博

律页微博

2023-2026 北京律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ICP经营许可 京B2-20254773京ICP备2023007930号-4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6436号
北京律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400-966-9558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华科技大厦13层1316室
文书模板  /  行政诉讼   /  

行政起诉状_黄诉省市卫生局

行政起诉状_黄诉省市卫生局

行政起诉状

原告:黄,女,岁,省市人,省市医院护士,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码。
被告:省市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李,该局局长。
诉讼请求:
一、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卫字第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 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
原告黄于年月日,给患者张注射青霉素时,由于自己熟识张,并由张自述多次注射青霉素无过敏反应,在没有皮试的情况下为张注射青霉素,导致张15分钟后产生输液反应,30分钟后抢救无效死亡。月日,市卫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认为原告行为为医疗事故。原告对此无异议。月日,被告市卫生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给予原告以下处理决定:(1)给予死者家属经济补偿费8000元;(2)吊销行医资格。原告对此决定不服,认为被告适用法律错误,应适用《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8条之提起鉴定。特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武穴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黄
年月日

从文书模板开始,法律工作更轻松。

文书标签图标

文书标签

行政诉讼分类

应用角色:
审判人员、原告、被告
功能:
诉状
阶段:
一审
模板介绍图标

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
2018
发布方: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作者类型:
法院
权威性:
地区级
关键词:
行政起诉状、医疗事故、行政处罚、行医资格、法律适用
摘要:
原告黄因在未进行皮试的情况下为患者张注射青霉素,导致张死亡,被市卫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医疗事故。市卫生局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给予原告经济补偿费8000元及吊销行医资格的处罚。原告对此决定不服,认为被告适用法律错误,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提起鉴定,故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从文书模板开始,法律工作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