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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

()字第号
(申诉单位名称):
一、 年 月日你单位送来的申诉书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本会决定不予受理,主要理由如下:。
特此通知。
1. 年 月 日
(印章)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根据仲裁法,工商管理部门无仲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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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分类

阶段:
仲裁申请阶段
板块:
民商仲裁
应用角色:
仲裁员、当事人
功能:
通知
模板介绍图标

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仲裁
发布时间:
1986
发布方:
国家工商管理局
作者类型:
部委
权威性:
国家级
关键词:
经济合同、仲裁、不予受理、申诉书、工商管理局
摘要:
本通知书由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针对申诉单位提交的申诉书,经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未详细说明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但明确指出依据相关仲裁法,工商管理部门无仲裁权。此文件反映了当时工商管理部门在处理经济合同仲裁申诉时的法律立场和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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