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_仲裁案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人:1、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1. 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2. 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一案仲裁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代理权限应明确、具体。代理人代为 ,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 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南京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