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_刑事案件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481


人民法院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审批联)

(刑事案件用)

( )刑字第


案 由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年月日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住址




保证形式




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期限


个月


















经办人












批准人





本联存卷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482

人民法院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 )刑字第

本院于 日决定对被告人 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现因 ,本院决定对被告人 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予以解除。

(院印)

向被告人宣布的时间:
时被告人签名:

样式48的说明

一、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被告人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时使用。
二、 本决定应当向被解除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决定书上签名。
三、 本样式为填充式。决定书正本一式三份,一份向被告人宣布并签名后存卷;一份交给被告人收执;另一份连同解除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