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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仲裁   /  

不予受理通知书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_2016年

不予受理通知书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_2016年

不予受理通知书

农仲案[ ]第 号

(申请人):

你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已收到。经审查,该仲裁申请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本委决定不予受理。
理由: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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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分类

阶段:
仲裁申请阶段
板块: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
应用角色:
仲裁员、当事人
功能: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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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仲裁
发布时间:
2016
发布方: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作者类型:
协会
权威性:
行业级
关键词:
不予受理通知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摘要:
本文件为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中的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指出,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因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文件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发布,具有行业级权威性,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相关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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