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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结案审批表

淄博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结案审批表

人仲案字[ ]第

案 由




申诉人




被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结案审批表说明


一、 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结案时,应填写《案件结案审批表》报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批。审批须在7日内完成。


二、 “仲裁庭意见”一栏写上仲裁庭意见后,应由仲裁员分别签名;并另附处理结果的有关文书,如:调解书、裁决书、同意撤诉的仲裁决定书等。


三、 “审批意见”一栏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填写,也可由主任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批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