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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仲裁费申请书_2020年_深圳

减免仲裁费申请书(已受理未开庭)

深圳国际仲裁院: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之间XXX纠纷已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受案号:XXXX。经友好协商,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使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网上仲裁平台继续参加仲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等)。根据贵院2020年2月6日发布的《 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共同应对疫情减免部分案件仲裁费的特别决定 》,特申请减免部分仲裁费。
请予批准。

申请人/被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