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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绍兴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
城乡居民:
至60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
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市区户籍。
企业职工:在绍兴市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未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
事业单位:在绍兴市区参加职工类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所需资料:
城乡居民: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注: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
企业职工:须开通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
事业单位:
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职务任命决定、市(区)人事部门录用通知书或由市(区)人事部门开具(批准)的调动联系函的原件、复印件;
市(区)人事部门工资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绍兴市社会保险参保及招工录用备案情况表》电子表格(EXCEL格式,U盘)和纸质表格(一式叁份,须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寸免冠照片2张。


参保流程;
城乡居民:
申请: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申请;
审核登记:由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登记,制作《绍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发证:由所在行政村或社区向申请人发放《绍兴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参保人员凭《绍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身份证到绍兴恒信合作银行、绍兴银行市区网点缴费;
企业职工:企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相关业务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事业单位:单位社保办理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领取条件:
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
城乡居民:己参加城乡居保并缴费,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


所需资料:
企业职工:社保局提供的《绍兴市区养老保险金发放通知单》及银行开户要求所需材料。
城乡居民: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审批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


领取流程;
企业职工:
养老金实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已开通或愿意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每月的养老金由社保直接打入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不愿意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凭社保局提供的《绍兴市区养老保险金发放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存折(卡)开户手续,以后每月的养老金打入办理后的存折(卡)。
注:
养老金发放日为每月的15号。
城乡居民:养老金实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已开通或愿意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每月的养老金由社保直接打入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没有开通的,于次月20号以后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存折。


转移条件: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

所需资料:
企业职工
转入: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在绍兴市柯桥区首次参保时,男性年龄满50周岁、女性年龄满40周岁的转移人员须提供);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现场填写);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转出: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出申请表》(现场填写)。


转移流程;
企业职工
转入:带齐所需材料到社保大厅登记征管科窗口办理;
转出:带齐所需要资料到各区县市(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医疗保险

参保条件:
城乡居民
绍兴市区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18周岁以上人员(不含在校生);
市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和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且未入市区学校、幼儿园就读的人员(以下简称未入市区学校、幼儿园就读的未成年人)。
城镇职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雇工,下同)和退休(退职)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其他按规定参保的人员。


所需资料:
城镇居民: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1份和《绍兴市区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劳动合同和就业(失业)证或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调动(或录用或任命书等)的复印件1份及照片1张;
开通网上申报系统的企业单位,可直接在绍兴市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
《绍兴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续)保登记表及社会保障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申请表)(一式四份)
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寸免冠照片1张(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


参保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市社保局登记申报处一科受理业务科审核作出准予参保登记

报销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就医的。


工伤保险

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需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政策上规定的其他材料。


认定流程;
到社保局的经办窗口领取一份材料清单和两份申请表;
提交材料清单中规定的相应材料到窗口;
受理之日起60天内,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到窗口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参保对象:
在绍兴市区参加工伤保险的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未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

所需资料:
窗口申报:
用人单位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1份和《绍兴市区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劳动合同和就业(失业)证或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调动(或录用或任命书等)的复印件1份及照片1张;
网上申报:
开通网上申报系统的企业单位,可直接在绍兴市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参保流程;
窗口申报: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网上参保:企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相关业务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失业保险

参保条件:
在绍兴市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未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


所需资料:
单位公章
人员增减变动表


参保流程;
参保前须办理就业(失业)证;
企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相关业务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领取条件:


所需资料:


领取流程;



转移条件: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76元。


所需资料:
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原件一式两份);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原件;
若是劳教释放人员还须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释放证明;
相关户口证明原件;
转业军官(含自谋职业未发月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就业后,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凭人事或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其军龄(含国家规定待分配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市区城镇户口人员在办理失业金申领前先到档案窗口做好档案登记。


转移流程;
相对人申请窗口受理经办人员审核

生育保险

参保条件:
绍兴市区参加生育保险的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形成劳动关系的未纳入行政或者事业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


所需资料:
《绍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名册》(一式三份);
《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并盖章。


参保流程;
窗口办理
单位经办人提供《变动增减表》一式两份并盖章;
窗口经办人员审核受理后加盖业务章,返还一份给单位留作业务受理凭证;
窗口经办人员在本月征缴期结束前将新增人员录入系统。
网上办理
企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相关业务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



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待遇。

所需资料:
办理生育待遇结算时须填写《绍兴市生育保险补偿费用结算表》,并附:准生证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难产或难产助产的证明原件、生育医疗费用的发票、费用总清单及产前检查的发票。

报销流程;
工伤生育窗口办理结报核定生育待遇金额所在单位开具财务收据社保财务窗口领取转账支票。

公积金



提取条件:
绍兴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购买商品房
购买二手房
购买房改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需要偿还住房贷款
租赁自住住房的


所需资料:
绍兴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卡
购房方式对应材料


提取流程;
绍兴公积金提取流程
申请人提交合法有效凭证给单位。
单位进行审核后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章。
申请人持新填表格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窗口申请提取。
中心窗口审核办理并开出转账支票或拨款到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内。



贷款条件:
具有本市户口(包括暂住证、居住证)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正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个人自住住房,并具有相关资料及证明;
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夫妻任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缴存人提出申请;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亲属;


所需资料:
绍兴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婚姻证明;
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发票;
《商品房购销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单身职工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未婚人员须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离婚后未再婚,须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证明;购房在离婚前的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
丧偶后未再婚,须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时间在丧偶之前的,申请人须提供产权公证书。


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银行放款
按月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