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蔡雅奇刑法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本文共1319字。
似乎到了月末,又赶上国庆十一,法院也要突击下判决。近日,我连续收到了三份一审判决。其中,昨天(9月29日)上午12:00下课回到宾馆后,有两个当事人家属告诉我:今天上午下判决了。
其实,这三个判决要在9月末下,我是知道的。因为法院已提前问我是否到庭参加宣判?我的回答都是:不去了,月末有事儿。
判决1:职务犯罪,有期徒刑5年。
在JJW给检察院的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中,当事人A态度一般,并未积极配合。检察院认为,当事人A不是自首,充其量是坦白。围绕着“A到底是不是自首”这个话题,我与检察院和法院谈了很多次,提交了好几次书面法律意见。与此同时,我还就这一话题录了好几个视频,并在微信公众号里谈过几次。我的观点是:对自首的认定不宜过于苛刻,尤其对何为职务犯罪自首中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过于刻板机械,否则将背离刑法设置自首制度的初衷。
后来,检察院和法院采纳了上述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A具有自首情节。要知道,在实务中,自首是可以减一档的,而坦白只是从轻量刑情节。
对这个5年的量刑结果,我个人认为是很满意的。
判决2: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有期徒刑12年。
这个案件的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法院判决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有期徒刑12年。
当事人家属拿到判决后,问我的第一句话是:蔡律师,XX今后还能减刑和假释吧?
我说:只要在监狱表现好,起码别出啥事儿,是肯定能减刑的。毕竟,这个判决没有罚金。
当事人家属接着问:能假释吗?
我说:能。如果判了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12年),是不能假释的。但现在判了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2年),是可以假释的。
当事人家属接着问:那什么时候可以减刑假释?
我说:到时候再说吧。
当事人家属继续问:到时候找你帮忙啊。
我没回。我只是一审律师,我的工作已经结束了。
判决3:两个罪并罚,有期徒刑8年半。
起诉书指控4个罪名,判决书是两个罪名。除此之外,还把起诉书中某个罪名的三个事实,打掉了一个,最终以两个罪名并罚,有期徒刑8年半。
昨天下午在上海下课后,给当事人家属(共三个家属)打了好几通电话,把每个事实、每个罪名都讲了一遍。关于二审如何打,也提了一些自己的个人意见。
其实,我只是一审律师。对我来说,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
对这三个判决,我个人都是很满意的,无论是过程还是结果。我深知自己能力有限,但我确实做出了最大努力。作为律师,我认为对得起自己的职业身份。但让我感觉有点不开心的是,这三个判决的当事人家属,没有一个对我表示感谢,哪怕连一句“蔡律师,你辛苦了”这样的话,都没有。
之前我曾经说过,判决下来后,无论结果是什么,当事人和家属都不会满意。每个当事人和家属都认为自己是无罪的,是冤枉的。所以,咱们只要问心无愧就好。
前天(9月28日)下午,最高院再审宣告车超、李勇、谢广英无罪。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昨天和今天,有三个当事人家属给我打电话或者发微信,问他们的案子能不能翻案成功?既然最高院都给这几个人“平反”了,我的XX为啥还在坐牢,云云。
正如我前几天在讲主观题的观点展示题时所说:这世界没有真相,只有立场。在尽全力的前提下,我们只需各自表达就好。
祝您国庆中秋双节快乐。
2025年9月30日,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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