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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第四届全国纪检监察学术前沿论坛 | 湘大法学

活动信息
专业人士
发表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修改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

来源:中国法律评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 岳红强 教授主持开幕式,介绍出席本次论坛的领导和专家,并对各位嘉宾百忙之中参加本次论坛表示衷心感谢!河南大学党委副书记 李平 ,河南省纪委常委、一级巡视员 李成宽 ,河南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曹克舜 ,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 欧爱民 教授,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 吴丙新 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

李平 介绍了河南大学的历史发展以及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建设的成立背景、办学模式与成效。并表示本次论坛聚焦纪检监察学术研究的高质量提升,契合时代需要。河南大学愿与各方深化交流、凝聚共识,为完善党和国家监察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学术研究提质增效贡献智慧与力量。

李成宽 指出当前纪检监察学科发展迎来黄金机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纪检监察学研究指明方向。他希望与会者把握机遇,聚焦管党治党真问题,深化理论与实践研究,共同推动纪检监察学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贡献力量。

曹克舜 表示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第四届全国纪检监察学术前沿论坛的召开意义重大。省教育厅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学科联盟的组建,推动学位点建设,并通过务实举措加速学科发展。他希望专家学者为河南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提供更多宝贵建议,助力学科进一步提升和发展。

欧爱民 表示在全面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湘潭大学将发挥纪检监察学科的先发优势,推动多学科融合与理论创新。他希望本届论坛能够凝聚共识,借助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发展,为建设清廉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吴丙新 介绍了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是由“大法学院”整体转型而来,已建立起本硕博贯通的培养体系。他指出,纪检监察学科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需打造独立学科标签,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建设中国特色学科体系,推动纪检监察人才的培养与发展。

主旨报告一

开幕式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吴付来 教授,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朱福惠 教授,河南大学特聘教授、法学学科带头人 郝铁川 教授分别作主旨报告一。

主旨报告一由河南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 岳红强 教授主持。

吴付来 以《再论“历史周期率”》为题作主旨报告,以历史唯物主义解读了“历史周期率”,进而指出中国共产党为了解决历史周期率问题先后给出的两个答案:人民监督和自我革命,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探索出了对外接受人民监督和对内推进自我革命相结合的创新路径。

朱福惠 以《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多维框架》为题作主旨报告,从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发展阶段、国内外立法统筹、监察执法与司法衔接、新型腐败与隐性腐败规制四个维度,对立法演进脉络、体系建设成效及现存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反腐败法律法规领域化、概念术语统一化以及体系动态优化的建议。

郝铁川 以《当代中国廉洁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操作性》为题作主旨报告,从历史经验与现实政策两个方面阐明了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可行性。同时提出了进行多群体廉洁教育、实施财产申报以及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等可操作性建议。

主旨报告二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姬亚平 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建芹 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刘长秋 教授分别作主旨报告二。

主旨报告二由天津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王建学 教授主持。

姬亚平 以《论纪检监察案件的证明标准》为题作主旨报告,从立法与实践现状、构建核心因素、基本原则、分阶段设置逻辑四个维度,对证明标准的模糊问题和争议观点进行梳理,并提出违纪与职务违法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不同阶段的差异化适用的意见与建议。

王建芹 以《纪检监察学科视野下党的纪律与党内法规关系辨析》为题作主旨报告,从党内法规的“法”属性特征、党的纪律的“纪”属性内涵、二者的内在统一性、实践中的衔接逻辑四个维度对二者的辩证关系及实务中的应用问题进行梳理,进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化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刘长秋 以《论习近平文化思想中有关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为题作主旨报告,指出廉洁文化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梳理了其与文化强国建设、核心价值观倡导、法治建设相衔接的内在逻辑,并提出强化微观领域研究的建议。

分论坛(一):数字纪检监察与廉政制度建设

本次论坛设置了三个平行分论坛,每个分论坛皆设置了两个单元。分论坛(一)的主题是“数字纪检监察与廉政制度建设”。

第一单元主持人为纪检监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朱福惠 教授与《南大法学》编辑、南京大学法学院 张慰 副教授。报告人为江苏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李炳烁 教授、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孙卓华 副教授、山西大学法学院 于阳 教授、南昌大学法学院 康琳 讲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刘振宇 ,与谈人是《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编审 肖钊 、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孙松 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赵小婉 讲师、中共衢州市委党校 张明 讲师。

李炳烁 以《公司廉洁治理的实践动态与发展路径》为题进行发言,指出廉洁治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强调公司廉洁治理应区分对内舞弊与对外舞弊的不同表现,提出应从公司治理结构出发,结合《公司法》的基本原理,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全流程防控体系,适配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孙卓华 以《技术赋能与制度张力:数字时代廉政生态的“匹配性”治理研究》为题进行发言,指出数字时代廉政治理面临技术、制度与环境的匹配失衡问题。他强调通过制度引领、技术推广等手段实现数字技术与廉政治理高匹配发展,并提出了优化路径与未来研究方向。

于阳 以《纪检监察监督技术的法治化路径探索》为题进行发言,系统阐释了纪检监察监督技术的制度规范与法律框架,提出通过数字升级、平台构建和技术更新等手段实现纪检监察的监督技术赋能与实践转型。

康琳 以《数字技术赋能风腐同查同治的内在逻辑、法律挑战与优化路径》为题进行发言,指出风腐同源性赋予数字技术在风腐治理中具有巨大潜能,但是在数据收集、存储、利用三个阶段仍面临法律挑战,提出可以充分利用可解释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自动脱敏技术等提升数字技术的智能化水平,促进数字技术高效赋能风腐同查同治。

刘振宇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逻辑机理、基本遵循和实现路径》为题进行发言,探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何、以何、如何融入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个问题,建议通过资源挖掘与内容生产、科技赋能与数字创新、教育覆盖与社会育涵、制度建设与机制保障等手段实现路径支持。

与谈环节, 肖钊 高度认可五位报告人在文章中所展现的学术创新意识和前沿探索精神,同时强调当前正处于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研究的热潮中,相关研究需确保技术方案的专业性、可行性与可验证性,推动数字纪检监察研究在规范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孙松 指出,数字纪检监察与廉政制度建设正朝着组织架构设计与数字技术赋能深度融合的方向发展。他强调,数字技术在赋能纪检监察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技术路径的高效性与精准性,避免流于形式。同时要把握技术介入的边界,尤其应注意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际应用中侵犯隐私权的风险。

赵小婉 结合学习心得与个人见解展开交流,强调基层党组织在私营企业廉政治理中具有重要潜在价值,加强党支部建设是营造企业廉洁氛围的关键。进一步提出应构建企业内部治理与外部纪检监察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借助内外协同的方式防范权力滥用,进而全面提升企业腐败治理的综合效能。

张明 系统分析了五位汇报人的核心观点,并引入“功能适当的国家”理论,强调现实主义层面权力持有者与权力受众需维持动态平衡。在数字纪检监察领域,他进一步提出,数据的收集、利用和存储者应与数据受众之间保持权力匹配、避免失衡,同时确保这种关系与现行的制度架构及组织环境相协调。

第二单元主持人为郑州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副院长 夏德峰 、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 刘编审 。报告人为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塔娜 、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 孙倩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郑州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研究员 李晓楠 、南昌大学法学院讲师 张成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刘晶晶 ,与谈人是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王圭宇 、《政法论坛》副编审 阮晨欣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讲师 聂辛东 、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助理教授 刘晓航 。

塔娜 以《从价值到制度:数字纪检监察的推进路径》为题进行发言,指出数字纪检监察在运行中存在的日常监督数据共享范围与方式不明确、查办案件数据使用及证据认定缺乏规范等问题,从赋权与限权双重角度,提出完善日常监督数据共享制度、明确查办案件中证据类型、程序规范及责任划分的制度建设路径。

孙倩 以《基于纪法衔接的纪检监察系统人工智能证据规则三维建构》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纪检监察系统人工智能证据面临、算法偏见、纪法衔接不畅等适应性困境,结合司法领域三种规制路径,强调基于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三类案件的不同证明标准与程序理念,构建以本体论定位、准入性控制、证明力评估为核心的三维证据规则,同时点明案件升级转化、当事人权益保障等实践难点。

李晓楠 以《数字监察中算法权力的法律规制》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算法通过数据建模嵌入监察业务,形成“技术执行”式算法权力,带来程序正义失衡、人机协同失调与责任认定困境。应以“政治—法治”逻辑协同规制,基于职务关联、数据分类、权限约束、人机融合与救济机制,构建算法权力规制体系,保障监察权依法运行。

张成 以《数字技术赋能纪检监察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机制》为题进行发言,从科技赋能、整体性治理理论、政策演进、应对隐性腐败与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出发,阐述数字技术赋能纪检监察的时代方位,剖析技术驱动、目标耦合、法治增效的内在逻辑,从信息维度、流程维度、决策维度构建实践机制。

刘晶晶 以《数字赋能监察工作的实践探索与系统检视》为题进行发言,分析数字赋能监察在顺应反腐新形势、优化监察程序、提升监察效能方面的价值,指出当前存在的数据孤岛、算法黑箱减损程序正义等困境,提出可以通过制度保障打破信息壁垒、技术赋能维护信息安全、算法公开突出程序正义等方式实现路径优化。

在与谈环节, 王圭宇 表示五位报告人聚焦数字纪检监察论坛主题和问题前沿,分别从价值到制度、人工智能证据规则构建、算法权力的法律规制、数字赋能的内在逻辑、实践工作的探索等视角进行深入论述。但也需重视数字纪检监察中数据安全与规制、权利保障、法律公正等潜在问题。

阮晨欣 表示五位报告人选题集中,报告在纪检监察领域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与理论延展性,分别从价值观念、法治规制、技术逻辑与实践机制等维度展开论述。期望大家未来能深入探讨关于深化数字纪检监察制度逻辑与类型演化、数字化腐败监督识别、平台协助与权力边界法理及制度配套协调机制研究,明确数据规范边界等问题。

聂辛东 表示五位报告人从不同角度探讨了数字赋能纪检监察,强调要明确数字赋能对象,覆盖数据全流程及风险,指出数字赋能在纪检监察多环节的作用,应避免研究空心化,明确取向范式,厘清认知与规范,防范清除风险障碍。

刘晓航 认为, 刘晶晶 博士的报告主题聚焦监察机关信息获取的权利依据、算法公开与程序正义关系及有限公开标准,提出需明确权利依据、扩充主体、明晰共享程序,强调算法公开与程序正义、人权保障的关联,但实现方式与标准仍需深入探讨。

分论坛(二):

纪律学理论体系化与监察法研究范式转型

本次论坛设置了三个平行分论坛,每个分论坛皆设置了两个单元。分论坛(二)的主题是“纪律学理论体系化与监察法研究范式转型”。

第一单元的主持人为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教授 万志鹏 ,贵州民族大学法院学副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俞俊峰 ;报告人为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教授 魏治勋 ,中国人民大学纪委办副主任、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 刘俊杰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教授 郭泽强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 丁建彪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讲师 范晓晖 。

魏治勋 以《基于党内法规基本属性的可诉性研究》为题进行发言,提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非诉论’及其挑战”这一问题,强调这是一个必须予以尽快解决的重大且紧迫的理论难题,并且分析了党内法规具有成为司法裁判的引用对象或诉讼依据的基本条件。

刘俊杰 以《党的纪律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为题进行发言,提出三个核心研究方法,即跨学科研究、体系化研究和规范化研究方法。并且指出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站位,以相关法规制度为依据,关注实践真问题,做好史料搜集和梳理的工作。

郭泽强 以《论监察权作为党的自我革命权力载体的属性辨析》为题进行发言,指出要引入动态的、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分析框架辨析监察权的属性,追问监察权将引领政治体系走向何方,得出要从“权力监督”到“政治赋能”,辩证看待政治性、程式性、治理性这三重属性的关系。

丁建彪 以《政党纪律的几点理论思考——基于政党类型的比较》为题进行发言,指出议会政治中政党纪律源于党鞭制度,旨在协调议员立场。提出单一政党长期执政中,纪律的核心是维护执政合法性并围绕权力配置展开,其执行在实践中产生“孔锥效应”,导致行为趋向保守与收缩。

范晓晖 以《党内法规的权利限制条款:内在机理与实现机制》为题进行发言,指出党内法规通过权利限制条款应对公职人员权利与权力勾兑的现实困境。提出其以义务优位为逻辑,通过前端预防、中端约束、末端惩治的三重机制,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与公民权利的必要克减,并论证了其在特别权力关系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框架下的正当性。

在与谈环节, 马光泽 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概括了各位发言人的发言,既包括党内法规的属性这种宏观方面的探讨,也包括如何构造权利条款的具体机制的微观角度,极具思辨性。同时强调要运用比较研究法、政治学、法哲学等多种方法来深入研究,促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

李琼 认为纪检监察学科有很多问题都极具探讨价值,纪检监察作为一个新兴学科,更多的是源于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背景,在写作相关论文时要更加注意政治性措辞以及意识形态的准确性与正确性。同时期望编辑发挥作为学界与作者之间的“桥梁”作用,为学者们提供高质量平台。

卜万红 就党内法规的基本属性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党内法规的底层逻辑是基于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并且党内法规是基于中国的话语体系而建立起来的,极具独特性,中国共产党在执行党内法规的过程中必定遵循“先治党后治国”的理念,在实际执行的过程当中并未进入公共领域的原因就在于我们执行的是党内法规而非国家法律。

侯雨呈 认为今日讨论的问题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再高一个层次是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之间的一种关系。专家们研究的共同点在于最终都会归于个体,那么对于问责问题其认为可以运用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分析框架,即党领导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

第二单元主持人为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姬亚平 教授、《河南省社会科学》副主编、编审 王秀芳 。报告人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 彭新林 教授、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段占朝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岳智慧 讲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吴腾 讲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戴晓军 ,与谈人是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廉睿 教授、西北大学法学院 张炜达 教授、《河南社会科学》副编审 王小利 、山东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博士研究生 靳梦戈 。

彭新林 以《纪检监察理论创新的时代要求与实践路径》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纪检监察理论创新是应对腐败问题复杂性、隐蔽性、迭代性升级的必然要求,需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适应全周期管理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出实践路径包括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拥抱数字赋能和树立全球视野,以推动自主创新。

段占朝 以《论纪检监察学研究范式转化》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纪检监察学面临“机械区隔+简单嫁接”的范式危机,需构建自主性、整合性、实践性的新范式。提出以“实践辩证范式”为核心,通过回归元实践、推动概念革命、构建中层理论及建立学术规范等路径,实现从依附到自主、从分散到整合的范式转换 。

岳智慧 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数字赋能防治》为题进行发言,指出数字赋能是应对新型隐性腐败隐蔽化、跨境化特征的必然选择,其内在机理在于破解发现预警、调查取证与甄别定性三大难题。提出通过完善法律规范、打通数据壁垒、构建数字治理平台等五维路径,构建“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智慧监督体系。

吴腾 以《论赋予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解释权》为题进行发言,指出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解释权属于应用性解释权,其设立旨在解决法律条文模糊性导致的执法泛化问题,并通过案例凸显统一解释的必要性,提出以全国人大决定作为赋权载体,明确该权力从属于立法解释且专属于国家监委,需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以实现监察法治化与权力制衡的统一。

戴晓军 以《监察调查措施解除的类型化分析》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监察调查措施解除存在及时解除、自动解除和立即解除三种类型,其规范内涵在通知义务、调查期限计算及违规责任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提出仅留置措施的首次解除方能触发调查期限计算,这一发现对《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15条的适用具有重要规范意义。

与谈环节, 廉睿 表示,纪检监察法学研究范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指出监察法与刑诉法存在本质差异,刑诉法强调控权而监察法侧重赋权,并提出平衡论作为研究新思路。他重点探讨了纪检监察专业学生无法参加法考导致的师资与生源困境、律师介入受限等现实问题。

张炜达 对本次会议五位报告人发言予高度认可,分别探讨了研究范式转换、数字反腐、监察法转型等议题,强调需构建自主理论体系,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权力公开透明,并解决监察法研究中法学独立性与专业性的局限问题。会议还涉及律师介入调查等具体权利保障议题,反映了纪检监察法制化进程中的挑战与思考。

王小利 表示,五位发言人的发言相得益彰、既有宏观探讨也有微观分析,对于纪检监察前沿研究的讨论尤为精彩,提出纪检监察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相互联系,并强调在数字赋能腐败治理过程中数字纪检监察与公民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问题。

靳梦戈 从学习心得与个人见解两方面进行交流,详细分析了五位发言人的主题亮点,贴合本次会议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以及腐败治理的主题,以实践为导向,强调调查措施解除问题中的跨机关协作的解除衔接问题,需进一步的研究和规范。

分论坛(三):

纪检监察实务问题研究与纪检监察理论创新

第一单元主持人为天津大学纪委副书记 李哲 、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陶焘 教授,报告人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姜保忠 教授、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林国强 副教授、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史党建研究所副所长 刘刚 副研究员、中国石油党建研究中心高级顾问 李楠 、西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博士研究生 黄玉佳 。与谈人是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副院长 王译 副教授、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朱军 副教授、北京广盛(郑州)律师事务所 黄钢 主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卢炳权 讲师。

姜 保忠 以《纪检监察工作中“纪法思维”的建构》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纪检监察学科专业发展背景与现状,明确纪法思维是融合党纪与国法、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思维。接着阐述纪法思维与法治思维的辩证关系,剖析形成的哲学基础、党的自我革命理论、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等依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等实践路径,强调其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及“三化建设”的重要价值。

林国强 以《监察留置措施实施问题研究》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监察留置措施在反腐中作用显著,但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接着从理念、制度设计、配套制度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强调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优化适用条件、期限和权利保障,平衡反腐实效与人权保护。

刘刚 以《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题进行发言,指出基层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基础,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破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意义重大。接着阐述基层监督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并提出完善基层监督体系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监督力量,推动有形与有效覆盖统一,强化信息化建设,激发群众监督活力,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制度,将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李楠 以《大型能源企业构建“全链条”数智监督体系实践》为题进行发言。指出认识与理解何以必要,为坚定推进监督工作数智化转型提供理论和政策基础。其次明晰何以可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实践探索与实施的信心。最后探讨其何以可为,是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势、促进监督工作实现其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黄玉佳 以《监察证据审查的理论阐释与优化路径》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监察证据审查作为纪法衔接关键环节,具有政治与法律双重属性,呈现主体联动、内容聚焦等逻辑结构。当前存在规范模糊、监察属性弱化、机制衔接不畅等困境。提出以案件类型化调整审查重心,按程序阶段化构建递进机制,依环节差异性设置梯度标准,为完善监察证据制度、推进法治反腐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

在与谈环节, 王译 副教授对五位报告人的发言给予高度认可,表示纪法衔接、法法贯通中律师介入问题,是其长期关注并持续探索的方向,律师介入的阶段、时空标准与限度,需结合执纪执法实际分层分类探讨。同时提出自己的感想,我们需以总书记相关精神为指引,坚守立法法根本精神,推动监察工作法治化发展。

朱军 首先对各位老师莅临表示热烈欢迎,接着 结合学习心得与个人感受展开深入交流,强调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与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转变与坚守。在实现思维转变的前提下,如何精准打造并坚守纪检监察学科的鲜明立场,虽为颇具挑战的课题,但亦是广大纪检监察同仁共同追求的重要目标。

黄钢 表示,本单元报告对理解实务中职务犯罪案件具有重要启发意义。实务中职务犯罪案件的核心难点集中于金额较大的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类型。理论与实践作为法治发展的双重驱动力,在具体案件办理中仍面临挑战,如言词证据的非法证据排除难度较大,部分贪污罪案件中更是存在书证、物证匮乏的问题。

卢炳权 围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发表见解,指出若不同法律对证据审查标准规定不一致,易引发选择适用难题。这不仅会影响司法裁判的确定性与可预测性,还可能导致部分证据因标准冲突而丧失应有证据能力,因此亟需完善监察与检察环节的证据衔接机制,以实现规范统一。

第二单元主持人为河南省社科院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万银锋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党委副书记、副研究员 李芳 ,报告人为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宁欣 ,西安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研究所所长 杨永庚 教授、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深讲师、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博士研究生 黄思迪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纪检监察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曲晓岩 ,与谈人为《党内法规研究》专职编辑 余淑娟 、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林需需 助理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博士后 胡雨晴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博士研究生 崔依丛 。

宁欣 以《深化委校协同 锚定五位一体 推进纪检监察学科高质量发展实践》为题进行发言,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技术保障五个维阐释出深化委校合作,推进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学科跃升发展的显著成效,并总结出委校契合是发展根本、校内统筹是发展关键、党建引导是发展动力、外部协同是发展助力与问题导向是发展抓手的经验启示,为进一步推动委校一体化机制落地生效提供指引。

杨永庚 以《分化与交融:纪检监察学科的高质量构建极其上升演进》为题进行发言,指出纪检监察学科已具备明确的政理属性,法理融合初步形成,但学理构建仍滞后于实践,强调学科发展应立足国家治理需求,推动纪、法、政、马多学科交叉融合,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提出科学特设控制布点专业、打好从严治党“组合拳”与激发“源动力”共同推进,使纪检监察学科呈现出不断上升且不断优化的高质量发展趋势。

高深 以《纪检监察学科体系的生成逻辑与方法论重塑》为题进行发言,指出该学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融合多学科理论,构建了包含纪检监察理论、党的纪律学、监察法学、廉政学的二级学科体系。强调当前面临理论创新不足、学科边界模糊等挑战,提出应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推动国际传播,构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自主知识体系,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

黄思迪 以《从组织部到纪检委:建国初期党的地方纪检机关的建设路径透视(1949-1966)》为题进行发言,指出地方纪委建设初期依托组织部,表现为组织部长兼任纪委书记、机构设置与干部调配均由组织部主导,形成“强弱结合”的部门关系。这一“分化性重构”过程虽推动机构建立与运转,但也削弱了纪检机关的独立性。强调应从纪检监察视角重新审视党史,并注重历史经验对当前监督体系建设的现实价值。

曲晓岩 以《纪检监察学的理论定位》为题进行发言,分析该学科的边界的三重视域为制度变迁视域、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和规范协同视域,阐释该学科以党的自我革命、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反腐败治理三大价值为轴心,指出其具有鲜明的政治与法律双重属性。接着提出结构—功能、规范—价值、经验—理性等多元研究进路,强调通过纪法适用、系统协调与案例示范的实践方法,推动理论落地与制度完善。

在与谈环节, 余淑娟 表示几位老师发言核心围绕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建设展开,触及该领域实践与理论界限模糊的核心问题。同时指出纪检监察学论域具有政治性、政策性与道德性兼具的复杂特征,学科知识体系建设无需完全创设新内容,而应吸收既有学科积极因素。

林需需 认为五位报告人兼具历史性、实践性、经验性与理论性。强调纪检监察学科发展路径具备独立性与交叉性特征,需立足党的自主革命实践建构自主知识体系。同时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指出学科存在体系融合困难、理论与实践脱节,人才培养目标模糊、教师缺实务经验及外部支撑不足等共性问题。

胡雨晴 从其检察官职业经历出发,表示自己熟悉纪检监察实务,但以学习者姿态关注学科建设。关于纪检监察学科分化融合的思考极具启发,强调的学科交叉融合方向,为纪检监察研究指明了重要路径。同时指出各位老师的发言从多维度展现了纪检监察学科发展图景,令人深受启发。

崔依丛 表示五位报告人发言涵盖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宏观探讨、历史脉络梳理与理论基础思考,彰显新兴学科的学术活力与实践关怀。针对五位报告人提及的“高质量”学科建设也给出了自己的标准:形成独立成熟知识体系、科研成果适配实践需求、精准培养复合型人才、具备独立学科影响力。

闭幕式

闭幕式由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陈胜强 主持。全国纪检监察学术前沿论坛秘书处秘书长、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纪检监察研究院 聂辛东 老师宣布本次年度论坛征文活动的获奖名单。随后武汉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法学评论》主编 秦前红 教授,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朱福惠 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 欧爱民 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祝 晓路 ,《法学杂志》 刘宇琼 副编审、《南大法学》 张慰 副教授分别为本次年度论坛征文活动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的获奖作者代表颁奖。武汉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法学评论》主编 秦前 红 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 欧爱民 教授作总结发言,河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 祝晓路 致辞,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党总支书记 段计珍 作为下届会议承办方代表进行发言。

秦前红 在总结发言中强调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并指出监察法规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外在监督与内在约束相结合。同时勉励广大学者在纪检监察研究中保持独立思考立场,以推动法治化进程。最后表达了对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期望,并强调了学者在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欧爱民 在总结发言中对本次会议作出了“历届会议以来规模最大、档次最高、质量最好、知识最完备”的高度评价,表示此次会议超出了预期效果,未来将继续努力提升会议质量和影响力,打造全国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实务交流的国字号品牌。

祝晓路 代表本届论坛的承办方——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河南大学法学院对与会领导、嘉宾的支持表达了感谢,并简要介绍了河南大学法学学科的历史与发展,强调其已经成为中原地区法制人才培养与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同时邀请各位嘉宾参加即将举行的河南大学法学学科恢复重建40周年纪念大会。

段计珍 作为下届会议承办方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的代表表示,要用高标准、高规格、高服务、高热情办好第五届论坛。同时他强调了纪检监察学术前沿论坛在纪检监察领域的重要地位,并邀请各位专家学者继续支持论坛的举办。

最后,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陈胜强 以会议期间从雨雾到晴朗的景象为喻,表达了对论坛发展前景的期待,并再次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对实务部门给予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以及办会团队的辛勤付出致以谢意。

来源:“湘大法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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