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学学术前沿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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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的演进:基于十七世纪普通法思想史的考察与分析

内容简介
十七世纪的普通法思想史蕴含着关于法律性质的深刻讨论,习惯成为该时期思想争鸣的关键词。这一时期的习惯观念主要呈现为前后两个发展阶段:前期形成了以柯克等人为代表的共同习惯观,将法视为溯源历史的远古习惯,强调古代习惯的宪法权威;后期则形成了以黑尔等人为代表的惯习主义观,将法理解为法律参与者在相互依赖关系中形成的惯例,从而容纳了主权、成文法与法体系等实在法要素。在坚持法律实践特征的基础上,这一观念转向克服了盲目崇古的弊端,使法成为历史历史性与现代实证性之间的一种均衡理性,此种整体性的法学观为法治在现代世界奠定基础地位提供了思想支撑。习惯的演进过程为后世留下了一种被称为“deliberation”的慎议性实践遗产。此种慎议性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审慎态度,它体现为一种保守主义结构,能够调和传统与自由的冲突;二是商谈方法,它为检验多元价值提供了公共语境,使司法技艺得以将价值之争转化为价值实现方式之争。这种慎议性实践反映出一定的古典公共性倾向,具体体现于司法修辞、法庭辩论以及共同博学等达成共识的环境之中。它不仅揭示了法律所依赖的社会互动关系,也深入到主体间的伦理生活,使规则与道德在实践推理框架中保持一致。在早期现代的普通法中,此类一致性实践具体表现为类比推理、陪审制和司法审查等司法技艺,它们保障了社会交往的协调与稳定,从而实现了法律规范的自我指引。
探寻法实证主义的普通法原点
《习惯的演进》一书的创作背景与内容梗概
目 录
一、导论
(一)习惯与法律的复杂关系
(二)古典普通法的习惯属性
1.古典普通法与习惯观念的同一性
2.习惯观念的慎议特征
(三)普通法本质的多维认知
1.国内研究的制度观察史视角
2.“普通法心智”研究的历史主义视角
3.历史主义向实践理性的转化视角
(四)法律连续性的实践哲学基础
1.历史对价值分歧的连贯解释
2.连续性背后的实践哲学基础
二、17世纪前期普通法的共同习惯阶段
(一)共同习惯的传统法源与现代挑战
1.17世纪前的自然法传统
2.17世纪现代理性的冲击
(二)共同体智慧中的不成文法权威
1.普通法心智的集体经验属性
2.不成文法的社会基础
(三)共同习惯的历史主义结构
1.历史主义权威的特征
2.历史主义结构的弊端
三、17世纪后期普通法的惯习主义阶段
(一)实在法与法律原则影响下的普通法
1.普通法对国家实在法的承认
2.法律原则对普通法的影响
3.惯习主义的新型普通法结构
(二)历史主义权威向历史性实践的转化
1.时代当下的历史性实践
2.保守主义的均衡理性
四、习惯观念的司法遗产:慎议性实践
(一)审慎态度对法律发展观的整合范式
1.传统与自由的理论博弈
2.审慎态度的均衡理性结构
(二)商谈方法为多元道德提供的交流语境
1.技艺理性对多元价值的商谈
2.普通法律师对集体智慧的公开阐释
(三)司法技艺的主体间性哲学结构
1.法律修辞的公共性表达
2.司法经验的共通感基础
五、慎议性实践在普通法司法中的基础形式
(一)类比推理的社会互动基础
1.类比推理技术的本质
2.类比推理中的道德性
(二)陪审制的社会道德基础
1.陪审制的社会影响
2.陪审制对道德合理性的验证
(三)司法审查的社会实践基础
1.开尔文案的“王在法下”观念
2.邦汉姆案的实践表现
3.司法审查的社会目的
六、结语:理性均衡的法治实践
(一)权衡过程的理论维度
(二)普通法法治观念的丰富内涵
附 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