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事法典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起施行,涉及新法对其生效前但尚未处理完毕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
“泉城公安法制”公众号本期整理新法溯及力的适用,供参考学习。转载请说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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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法实施时间
根据新法第144条: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安机关自2026年1月1日起应当执行新法,包括2026年1月1日当日。
二、新法溯及力
法律溯及力,是指新法对其生效前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
即对于新法施行前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的行为和事件,是按照新法来处理,还是按照旧法处理的问题。
适用范围:新法生效前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的行为和事件。
| 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前处理完毕 | 2025年12月31日前发生、未处理完 | 2026年1月1日后发生 |
| 适用 | 旧法 | 新法溯及力问题 | 新法 |
三、具体适用
(一)实体上:从旧兼从轻原则
新法规定减轻当事人的责任或增加当事人的权利时,新法溯及既往。
对于发生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2026年1月1日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为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如果行为当时的旧法不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根据新法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旧法处理,不予处罚。
2.如果行为当时的旧法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新法不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适用新法处理,不予处罚。
3.如果行为当时的旧法和新法均认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没有超过追究时效的,适用旧法处理;但是新法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处理。
| 行为时旧法 | 新法 | 最终适用 | 处置 |
| 不违反 | 违反 | 旧法 | 不予处罚 |
| 违反 | 不违反 | 新法 | 不予处罚 |
| 违反 | 违反 | 一般旧法 新法处罚轻,则新法 | 处罚 |
▲未处理完毕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实体上3种处理情形
(二)程序上:从新
4.为更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新法施行前发生但尚未处理完毕的治安案件,程序应当适用新法的程序。
(三)特殊情形
5.对于新法实施前发生且已经处理完毕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再重新处理,但是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后原处罚被依法撤销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主动撤销,需重新作出处罚的除外,若原处罚决定被撤销后需重新作出的,仍适用“实体从旧兼从轻”和“程序从新”的新法溯及力处理规则。
来源 | 法制支队
编辑 | 高树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