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最高案例解读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1日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对强制住院患者偏执型精神障碍
及诉讼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案例编号:SHSJYW1577797947)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戈某,女性,57岁。因住所楼下的103室居民在违章搭建的天井里开饭店,导致戈某无法开窗,同时,103室住户每天还向戈某家丢小石子骚扰,甚至上门打砸。戈某多次向居委会和派出所投诉反映情况,均没有得到解决。居委会和派出所反而认为戈某患有精神疾病,并于2015年6月2日以及2017年5月26日,两次未经戈某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戈某强制送到被告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诊断为“妄想性障碍”。
戈某认为,居委会和派出所两次对其错误、违法收治的行为,给戈某造成了巨大的人身和精神伤害,戈某现诉诸法院,要求被告居委会、派出所赔偿其经济损失并赔礼道歉。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为正确审理此案,特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戈某进行精神状态鉴定及诉讼能力评定。
【鉴 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据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被鉴定人的住院病历:被鉴定人因“反复上诉、报警、毁物6年,加剧5月”于2018年11月3日第三次入院。现病史:“第一次住院病史摘录(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3日):患者于2012年来一直反复报警,认为楼下有人向她窗户上扔石子,白天、黑夜均有此现象发生,严重影响自己及儿子的睡眠及日常生活,故多次向居委会投诉,拨打110报警,写信上访。居委会人员、所在地区民警曾多次协调并上门调查,但并未发现有扔石子现象,邻居也没有听见任何怪异的声音。
居委会与患者多次解释,但患者仍旧坚信楼下邻居的行为,并认为居委会不管理,没有解决好这件事情,为此曾多次到居委会大吵大闹,将居委会办公室的玻璃窗打碎,办公室门敲坏等。
居委会在了解过程中有邻居反映,有人曾用手机拍到患者自己往楼下扔石子的视频,自己把石头捡回来,然后用绳子系好扔到楼下,因而怀疑患者是否有精神异常。入院当天患者又至居委会吵闹,将居委会办公室门锁的锁眼堵死,导致居委会无法正常办公,而患者的丈夫又在外地,无人监管,故在民警协助下,来本院住院治疗。
第一次住院治疗诊断:‘持久的妄想性障碍’,住院二天,因拒绝治疗,作自动出院。第二次住院病史摘录(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6日):出院后病情一直不稳定,经常出入居委会,拨打110报警,12345投诉电话,行为不计后果,砸坏居委会门窗,居委会宣传橱窗的玻璃等,在家往楼下扔石头、垃圾、晚上敲地板,将84消毒液、墨水洒向邻居家里,居委会曾多次向其丈夫反映,但一直未得到解决,严重影响居委会及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邻居联名要求居委会将患者送入本院治疗。
2017年5月25日又至居委会吵闹,将居委会办公室门锁的锁眼堵死,砸玻璃窗,导致居委会无法正常办公,而患者的丈夫长期在外地工作,无人监管,故于2017年5月26日在民警、居委会、社区医生的协助下第二次住院治疗。
第二次住院治疗诊断:‘持久的妄想性障碍’,予奥氮平治疗,6月6日自动出院。本次住院病史:出院后患者未再服药,平日社区医生上门随访患者也闭门不见。2018年1月曾去法院状告我院。2018年6月患者再次打砸小区门卫室玻璃,民警、居委会上门劝说无效,7月出现大声叫喊,认为楼下邻居针对她,骚扰她,多次向楼下扔石头、垃圾、倒水,无故拿榔头敲门卫玻璃,家属不愿送医院就诊,故今由民警及居委工作人员再次送入我院治疗。”入院精神检查:“意识清,定向全,入室时情绪激动,对住院抵触。待其平静后与其交谈,接触良好,有问有答,思维连贯,存在被害妄想及关系妄想,妄想对象主要是楼下的邻居、居委会、户籍警,幻觉未引出,整个情感反应围绕妄想内容,病理性意志要求增强,智能可,自知力无”。诊断为“持久的妄想性障碍”,给予奥氮平治疗,于2018年11月13日自动出院,出院时症状未得到明显控制。
(二) 鉴定调查
据被鉴定人丈夫沈某反映:被鉴定人中专毕业,幼儿园教师,50岁时觉得压力大、吃不消而提前退休,退休后一直在家。以前无严重躯体疾病和精神病史(除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病史以外)。性格耿直,自己认为对的事会坚持,但事实面前也能接受,不会一根筋走到底。丈夫从2012年赴外地工作,逢年过节才回来,对其具体情况也不很清楚。平时在家料理家务,照顾儿子,与亲戚有联系,与同学有来往,生活完全正常。与邻居接触不多,丈夫未感觉其疑心病重。因103室天井开饭店有过矛盾,在2015年前饭店已关掉,后来又开洗脚店,又与洗脚店有矛盾,对方也敲过我们家门,用烂泥丢窗上,矛盾越来越深。其报过警,觉得居委会帮对方而去敲居委会东西,因吵闹被送精神病院。2015年住了一天,2017年住了一周,“进博会”时又进去住了八天,也是因为吵闹,和楼下有矛盾,用水泼下去,对方也上来泼的。本次起诉是其本意,其认为自己没病,家属也不认为其有病。
据103室居民赵某反映:赵某在103室开了足浴店,从来没有向被鉴定人家门窗扔过石头或垃圾,反而是其向楼下扔下很多垃圾(出示照片),有菜皮、虾壳、吃剩下的骨头、湿的纸头等,几乎天天扔,持续两三年了。曾经因为其扔东西下来,赵妻子扔过一次泥巴,扔在其玻璃窗上。赵某曾租住过402室,从来没朝下面扔过东西,也从来没向其门口扔过消毒液、醋精、卫生巾等垃圾。大概在2002、2003年,因赵某的哥哥开小饭店之事产生过矛盾,其向居委会和街道反映过,2005年左右饭店就不开了,之后开过理发店,2010年开足浴店。赵某经营足浴店并不影响其生活,但其从2012年开始说楼下扔东西上去,为此不断和赵家、居委会及派出所搞,2015年10月某日,其将84消毒液泼向足浴店员工,为此报警并验伤。
据社区民警周某反映(并提供“情况说明”,报警记录,现场照片,验伤单以及被鉴定人、周围邻居、居委会干部的询问笔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以说明事实情况):被鉴定人所谓的楼下103室居民不分昼夜地往其楼上扔小石子等垃圾经调查不是事实,其反复拨打110报警,从2015年至今打了大概300多次110,反映楼下扔石子。民警到场查无此事,反而发现其自己在家里拿木棒敲地板,不断往楼下扔垃圾。从2015年开始敲碎居委会宣传栏玻璃八次,赔偿过两次。近期用榔头敲居委会治安亭门窗玻璃,破坏居委会办公室门锁,“进博会”期间往楼下扔粪便,为此送区精卫中心住院治疗。就是因为其有精神疾病,否则早就给予行政处罚了。估计所敲碎玻璃总价值一万以上了,尚未赔偿。
据居委会主任吴某、块长陈某、精防干部谢某反映:被鉴定人反映楼下103室居民往上扔小石子,影响其休息,居委、街道、派出所工作人员都上门去听过,并没发现其所谓的扔小石子的声音,反而邻居提供视频显示其自己把石子放袋子里用绳子系住,扔下去,再拉上来,反复扔下拉上。邻居反映其晚上不睡觉,用木棍反复敲击地板,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有一次,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晚上上门察看,发现其在自家门后顶了很多根木棒,怀疑别人加害。上门几次未发现其反映情况,向其说明后,其便认为居委会帮楼下,为此敲碎居委会活动室玻璃、宣传橱窗玻璃、厕所玻璃,用榔头敲居委会门,破坏门锁,影响正常上班,为此于2015年第一次强送精神病院治疗。近几年这种情况持续,现已发展到整天敲地板,将一袋袋垃圾扔下去,把小便放于塑料袋里往楼下扔,扔到别人煤气灶上,两次敲坏居委会保安亭,敲击垃圾库房,最近一次把一袋小便扔在楼下邻居的身上,故报警后强送医院。近几年来不停拨打110和12345,大概有几百次之多。
(三 )精神检查
意识清,仪态整,定向全,注意力集中,检查合作,对答切题。对个人基本情况和经历诉述清楚,称自己性格喜欢安静,做事认真,不固执,不猜疑,心胸较宽,“碰到自己认为对的事会坚持,但知道错会让步”;中专学历,以前是幼儿园老师,工作胜任,人际关系良好,2010年提前退休,“我想放松自己,工作很紧张、很辛苦的”,退休后身体健康;丈夫长期在外地工作,夫妻关系一般;儿子今年28岁,在家不工作,原因是“他毕业后正好发生这事,家里没法睡觉,所以没有上班”。接着详细陈述了与楼下103室邻居发生纠纷之事,称:“2012年开始丢石头,丢我窗门,像黄豆一样,‘啪,啪’声音,基本晚上六七点,天暗了。我开始以为是玻璃窗热胀冷缩有声音。有一次我从窗口看到楼下103的人,我发觉不简单。2002年我写过一篇投诉文章,他们开饭店,产生过矛盾,后来谈判成功,街道出面让他们开理发店。103室一个阿哥、一个阿弟,阿哥很干脆的,阿弟租过402室,我们二楼平台以前没人丢东西,一下子丢下来七八个香烟盒还有饮料瓶。我讲:‘你有意见就明讲。’他说不是他丢的,是五楼赵老师儿子丢的。我讲可能吗?那小孩还抱手上呢。我和楼组长讲奇怪么,自己下面不丢,丢到他哥平台上。晚上7点左右,走上走下,我铁门上‘嗒’一下,钮扣敲的声音,我就骂人了,‘什么意思,要来就来明的’,我就拿核桃往地上丢,我也捣蛋捣蛋,让他们也听听声音,到底是我开店还是你开店,想要做生意吗?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矛盾就产生了,他就上来踢、敲我铁门,当了我面用棍子砸。我和居委讲,居委理都不理我,打110也不来,后来他再来砸,我就把居委玻璃窗敲掉一块,因为没人来处理这事,我也没办法。”“之后就这样,天天丢石头,连续不断,可以丢一两个小时,我头伸出去看不见人,但声音一直有。有一次窗门开着,被人用干烂泥丢到我额头上。这声音现在也能听见,以前难得一两个小时停,现在倒一倒,一两个小时响。晚上不能睡觉,我儿子为什么不去上班,家里高度紧张。(他们弄松你么)废话。(儿子怎么认为)一样的。(丈夫呢)他老好人,认为不会的。足浴店的人本事蛮大的,有一次我窗台上都是瓜子壳。他们还拿84消毒液、醋精、卫生巾、头发丢我门上,他们上来一次,我就去一次居委,我门坏了,我把他们门也弄坏,他们不管,我就反击。从2012年到现在上门23次。”承认自己也向楼下倒水、倒垃圾。称平时有被监控感,“去年11月,我用新手机打12345投诉,电话打过来声音很刺耳,重新再打刺耳好一点,但把我所有的来电显示删掉了,要么打电话我听不到,要么对方听不到,打电话时屏幕上出现乱码,肯定被公安监控了,我两个手机都监控了。还有电脑突然不能上网了,我一看modem发红光,我打10000号,说一点钟会来的,我打好没多久电脑好了,我打电话说不用来了,他说要来走个流程,他来后用电脑连我电脑在拷贝,我发觉不对劲,之后我交易打了密码讲未连接,要关掉再打开和以前一样,我确信被监控了。”询问警方为何对其监控,答称:“开始不作为,后来乱作为,居委、派出所帮他们的,把我抓精神病院不是乱作为嘛。”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病。对诉讼请求,称:“我唯一要求要证明我清白,你是精神病你有话语权吗?”表示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检查中,查及自2012年起出现明显被害妄想,妄想对象开始针对103室居民,由此产生矛盾冲突,随着纠纷处理,逐渐妄想对象泛化到居委会和派出所,妄想内容互相关联,结构尚严密,可疑存在机械性幻听,触及妄想时情绪激动,情感反应适切,病理性意志要求增强,智能、记忆未见明显障碍,自知力无。
【分 析说明】
据送检材料及鉴定调查反映:被鉴定人系中专文化,幼教老师退休,已婚育有一子,性格较固执,既往精神状态无明显异常反映。自2012年起无端坚持认为楼下邻居不分昼夜地对其窗户扔小石子或门上扔垃圾等进行骚扰,使其和儿子不能睡觉,不能正常生活。为此进行反击,用木棍敲击地板、往楼下泼水、扔垃圾、对楼下邻居泼84消毒液、甚至泼小便等污物。多年以来为解决所谓的骚扰问题,反复到居委会大吵大闹,砸玻璃,毁坏门锁等,拨打110报警或打12345投诉电话几百次。居委会、街道、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多次上门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其所谓骚扰并不是事实,反而发现其行为异常,如夜晚不睡敲击地板,为防别人加害而用木棒顶门,反复往楼下扔石子、捡回再扔等。对其反复解释仍坚信不疑,其吵闹毁物行为不断升级,已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和居委会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故于2015年6月、2017年5月和2018年11月先后三次被送往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入院精神检查查及被害妄想及关系妄想,妄想对象主要是楼下的邻居、居委、户籍警,情感反应围绕妄想内容,病理性意志要求增强,自知力无,诊断为“持久的妄想性障碍”,给予奥氮平治疗,末次出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出院时症状未得到明显控制。
本次精神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情感反应适切,注意力集中,接触交谈合作,思维连贯,对答切题。查及自2012年起逐渐形成被害妄想,妄想对象从楼下邻居逐渐泛化到居委会和公安机关,坚信楼下居民不分昼夜对其骚扰,居委会、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对其监控,妄想内容相互联系,结构严密并系统化,逻辑推理不现实,可疑存在机械性幻听,触及妄想时情绪激动,情感反应适切,病理性意志要求增强,社会功能受损,目前对妄想内容仍坚信不疑,智能、记忆未见明显障碍,无自知力。
【鉴 定意见】
综上所述,根据《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被鉴定人患持久的妄想性障碍,目前处于疾病期。
被鉴定人患持久的妄想性障碍,目前处于疾病期,本次诉讼与其精神症状密切有关,不能合理地控制自己的行为。
根据《法医精神病学行为能力评定规范》(T/SHSFJD 0001-2018),目前对本案应评定为无诉讼行为能力。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