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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护航7项改革举措发布

法规动态
专业人士
发表于 2 小时前修改于 2 小时前

来源:京司观澜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7日    


近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发布

官宣北京营商改革将升级到9.0版

包含4方面28项改革举措

其中,法治护航方面

共设置了7项改革举措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形成良性竞争市场秩序。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异常低价审查,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对未按约定付款、拖延付款等情况进行预警提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投标行业数智化监管。

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

畅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举报渠道,实现投诉线索快转、快办、快结、快清。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履约跟踪核实,开展诚信评价。

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开展企业信用“赋能增值”行动,为信用良好企业在政务服务、政策兑现、融资授信等方面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推行“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实现信用修复信息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及时同步更新。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高效修复信用,及时恢复企业名誉。

强化服务型监管执法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检查计划。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减少扰企。严格落实“扫码检查”,企业有权拒绝入企检查不扫码行为。持续扩大并动态调整“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加强非现场监管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服务“向前一步”行动,强化合规指导,提供“预约式”服务,帮助企业减少违规风险。完善全市统一的免罚事项清单,加强柔性执法应用。

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支持法院完善“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强化立审执协调联动,推行保全案件在线办理、“活封活扣”等措施,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制度,整合在京法律资源,支持引入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依托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打造集法律、商务、知识产权等于一体的产业服务联盟,为重点产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商服务。

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推出企业破产和经营主体退出改革措施,发布综合政策指引。拓展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范围,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提升庭外重组机构服务效能,发挥政府、金融机构、法院、破产管理人四方合力,加大对具有重整价值企业的挽救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加速“僵尸企业”出清。

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生态

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优化涉企侵权举报管理流程,统一举证标准,压缩处置时限。充分发挥北京互联网平台联审联处工作机制作用,对跨平台侵权信息实行联合认定与协同处置,加强互联网平台安全监管。

↓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企业发展关键需求,迭代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以首善标准、国际一流的“北京服务”,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精准赋能

(一)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

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深入实施“北京畅融工程”。推动无还本续贷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加大专精特新贷、研发贷、园区贷等推广力度,鼓励银行加大科技型轻资产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与国家级基金建立对接机制,支持国家级基金与区级基金、社会资本合作新设子基金,强化项目对接和信息共享。支持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展,设立私募股权服务事项“一窗办理”窗口。充分发挥企业上市辅导机制作用,深入开展“钻石工程”“育英计划”,推动更多符合条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二)优化人才全方位服务

加大青年人才创业支持力度,盘活闲置空间资源,提供100万平方米创业空间。推进青年公寓试点,筹集1万套青年人才公寓,鼓励各区提供求职毕业生短期过渡性住所服务。高水平建设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区,打造更有吸引力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街区和青年人才会客厅。提升国际人才集聚能力,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服务合伙人”机制,加强科研经费、事业平台、成果转化、生活服务等保障。培养更多产业人才,稳妥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建立高水平创新人才评价标准,推动建设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创新联合体。

(三)推出更多优质产业空间

推出“产业地图3.0”版。及时更新拟供地信息,提供全景式“云踏勘”服务。降低产业用地成本,落实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允许工业项目按约分期缴纳出让金。优化存量建筑用途转换审批流程,允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依规作价出资、入股,推动存量低效用地加快盘活利用。打造多元复合功能的产业空间载体,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四)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使用

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使用,打造多元化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推动金融、医疗等领域高价值公共数据产品场内交易。在科研、医疗、教育等领域打造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垂直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应用。加快培育和聚集全链条数据商,完善供需撮合机制。便利数据跨境流动,探索数据分类分级、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数据出境等管理机制,推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适用范围拓展至全市。

(五)提供成果转化优质服务

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建立高校院所“一对一”服务机制,提供成果转化精准服务。扩大“朱雀人才”规模,培育壮大科技金融、孵化运营、知识产权等领域技术经理人队伍。支持10个概念验证平台,推动更多专业领域中试平台在京布局。通过科技成果首单应用、首台(套)支持等方式,助力创新产品落地推广。发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转果果”平台)作用,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成果转化服务。

(六)营造产业发展友好生态

结合新技术、新产品落地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实施机制,依托“京通”搭建市场准入疑难问题咨询反馈渠道。聚焦机器人、合成生物、脑机接口、智能终端、绿色能源等重点领域,完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检验检测等管理制度和规则。鼓励各区开展产业发展“全链赋能”行动,打造“一区一产业”营商环境示范标杆。推动在京央国企、龙头企业进一步开放资源和应用场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七)促进消费活力释放

聚焦消费场景,优化公园内举办文化、体育、节庆等活动审批流程,拓展零售、餐饮、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多样化服务。鼓励各区制定发布促销活动工作指引,明确区域、标准、监管等要求,建立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机制,支持商圈探索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制定大型活动分级分类安全管理标准,创新数字化监管方式,降低安全管理成本。增设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点,建立线上办理渠道。

(八)支持企业出海发展

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新空间,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更好发挥中国—上合组织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在技术合作、应用解决方案等方面指导作用。支持中关村自主大模型产业联盟国际化发展。深化京港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合作。加强“走出去”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共建“一带一路”直通车、海外综合服务等平台功能,“一站式”提供法律、金融、财税、知识产权等服务。完善“京内+海外”服务网络,联通在京使馆、商协会、专业机构等资源,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京津冀企业“协同出海”。

(九)着力降低物流成本

改进城市配送服务,推动五环路内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通行证全市通用,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延续、车辆年审实行“免申即享”。研究优化大型会展、商展货运管理政策,合理规划通行路线。加快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航空物流全链条信息集成。支持首都国际机场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设立机场前置货站,允许货物在抵达机场前完成安检和通关手续。

二、服务提升

(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

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出大学生就业安居、企业出海、举办无需许可营销活动等30个以上“一件事”服务场景。完善涉企报表报送机制,推动更多涉企报表纳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减少企业“多头报、重复报”。推动“一件事”向“一类事”拓展。

(十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强化市级大厅“服务、展示、文化、交流、生态”功能建设,推动市区专业分中心向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强化市级部门对基层培训指导,严格落实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要求。规范受理前服务,在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前端申报辅导服务机制。印发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特殊程序清单。开展登记注册规范提升行动,推进全市各区、线上线下标准统一。

(十二)加快政务服务数智化建设

上线“京通”APP,推进“京通”和政府网站、市民热线等咨询服务升级,提供全流程、引导式智能问答服务。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深化“搜问办评”一体化服务,探索需求识别、服务规划、便捷办理的交互式办事模式,持续提升企业服务e窗通、“京策”、智慧人社、工程建设等重点平台办事体验。

(十三)强化企业精准服务

推动12345企业服务热线实时解答,企业问题诉求“接诉即办”。完善“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发挥政企直通渠道作用,着力解决跨部门、跨层级问题。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全市服务资源“一张网”汇集。发挥工商联、行业商协会政企沟通桥梁作用,定期收集问题,搭建互动平台。广泛开展局处长“走流程”,不断优化办事流程。

(十四)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高频场景,打造全市统一的政策导航图,便利企业“一站式”获取在京投资兴业各项政策。开展惠企政策精准快兑行动,在“京通”上线“京策”功能,优化政策查询、消息订阅、精准推送等服务,统一政策兑现事项申报入口,推进更多政策“直达快享”,全面释放政策红利。

(十五)强化基层服务能力

开展基层改革创新攻坚突破行动,支持各区因地制宜打造营商环境改革标杆。鼓励各区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推行政务服务疑难问题提级办理。赋能街道(乡镇)服务中小企业,对企业提出的跨部门、跨层级复杂问题,可纳入市区两级营商环境协调机制推动解决。支持园区开展要素配置、专业服务、产业配套、政务服务等综合服务,让企业办事不出园。

(十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手册和流程图,打造企业办事“一本通”。公开各类规划“一张蓝图”数据,便利企业快速获取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和项目限制性因素等信息。依托北京市施工图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项目施工图、竣工图、城建档案信息等“一套图”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完善专家评审等特殊程序流程,实现企业一口登录、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建立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全力保障重大工程项目落地。

(十七)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率

推行市政接入领域管线信息“一口查询”,方便企业及时了解项目周边市政设施管线信息。开展市政报装“一站式”服务升级行动,加强主动超前服务,在项目前期及时获取企业水电气热等市政报装需求,实现接入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投用。推行市政接入工程“菜单式”定制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规划和占道、掘路、园林、施工等审批中若干事项并联审批。

(十八)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落实好“准入又准营”。支持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简化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流程,加强项目服务保障。支持北京自贸试验区拓展账户功能。结合境外投资者使用习惯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制度。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行动,扩大科研物资跨境自由流动试点范围,推广生物制品等特殊物品通关“智能审批”。建设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专区,探索开展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跨境互认。提升跨境商务人士出入境便利度。

三、法治护航

(十九)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形成良性竞争市场秩序。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异常低价审查,加强政府采购支付监管,对未按约定付款、拖延付款等情况进行预警提示。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投标行业数智化监管。

(二十)加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力度

畅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举报渠道,实现投诉线索快转、快 办、快结、快清。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履约跟踪核实,开展诚信评价。

(二十一)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开展企业信用“赋能增值”行动,为信用良好企业在政务服务、政策兑现、融资授信等方面提供更多优质服务。推行“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实现信用修复信息在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及时同步更新。推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高效修复信用,及时恢复企业名誉。

(二十二)强化服务型监管执法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检查计划。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减少扰企。严格落实“扫码检查”,企业有权拒绝入企检查不扫码行为。持续扩大并动态调整“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加强非现场监管标准化建设。开展执法服务“向前一步”行动,强化合规指导,提供“预约式”服务,帮助企业减少违规风险。完善全市统一的免罚事项清单,加强柔性执法应用。

(二十三)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支持法院完善“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强化立审执协调联动,推行保全案件在线办理、“活封活扣”等措施,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制度,整合在京法律资源,支持引入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依托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打造集法律、商务、知识产权等于一体的产业服务联盟,为重点产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商服务。

(二十四)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推出企业破产和经营主体退出改革措施,发布综合政策指引。拓展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范围,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提升庭外重组机构服务效能,发挥政府、金融机构、法院、破产管理人四方合力,加大对具有重整价值企业的挽救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强制注销,加速“僵尸企业”出清。

(二十五)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生态

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优化涉企侵权举报管理流程,统一举证标准,压缩处置时限。充分发挥北京互联网平台联审联处工作机制作用,对跨平台侵权信息实行联合认定与协同处置,加强互联网平台安全监管。

四、协同优化

(二十六)加强政务服务协同联动

深入推进京津冀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同事同标、资质互认、业务协同。探索建立京津冀行政许可结果互认清单管理机制。推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统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化京雄政务服务同城化,推动申请材料互通共享,电子证照亮证即办。

(二十七)强化区域创新协同

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供需清单对接机制,汇集津冀企业技术需求不少于300项,提供北京科技成果不少于400项,共同组织不少于10场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强化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功能,持续推进京津冀区域各级中试平台开放共享。

(二十八)推进公共服务共享

持续推动京津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互认,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功能。持续扩大京津冀影像检查资料共享、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范围。持续优化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推进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

来源:首都之窗、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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