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7日
2026年3月13日,由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办的 2026年公司法律实务研讨会(第一期) 在国浩上海办公室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聚焦关联交易合规、国有企业治理、公司控制权争议、公司决议效力等核心议题,汇聚80余名法律界同仁共研法理、共商实务,进一步推动公司法律领域专业交流与经验共享。

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慧琴 担任本次活动主持人。

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主任 徐晨 作开场致辞。她以苏州河与黄浦江交汇处的水闸为喻,生动阐释了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对公司行稳致远的重要意义。她介绍了国浩在规模化布局、资本市场以及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优势,分享了律所的业务研究成果与社会责任实践,并期待与各界深化交流、凝聚共识,共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世喜 围绕关联交易相关法律问题作专题分享。他基于《公司法》相关规定,厘清关联关系、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法律界定,强调关联交易并非法律所禁止,但须依法严格规制。他指出,实务中关联交易审查重点围绕信息披露、程序正当、实质公平三大要素,建议公司在开展关联交易之前履行完备的决策程序,保障交易合法有效。同时,他提示,不当关联交易可能引发效力争议、利益返还、税务乃至刑事等多重法律风险。他还结合司法实践,就管辖法院、股东代表诉讼、决议效力认定等争议解决要点进行深入解析,为公司防范关联交易风险、妥善处理相关纠纷提供实务指引。

国浩资本市场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 承婧艽 以《从监督到治理:新规下国有企业治理体系的优化与实践》为题进行分享。她指出,国企治理新规的核心变革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国有独资、全资及控股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转而探索构建更加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治理体系。围绕董事会、党组织、股东三大治理主体,她作出深刻解读:董事会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功能,须严格规范授权管理,坚守“授权不授责”原则;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须厘清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的差异;股东作为权责主体,则需明晰权责边界,在“有效监管”与“激发活力”之间寻求平衡。此外,她还分享了审议事项清单“一张表单”、权责手册、董事履职清单与履职台账等实务工具,助力国有企业完善治理架构、提升治理效能。

国浩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浩上海管理合伙人 周喆人 结合其经办的一宗脱敏后的“百亿之战”仲裁案件,从投资合同争议仲裁到公司控制权争夺展开实务分享。在投资合同争议仲裁层面,他重点解析了备位诉请、中间裁决、仲裁庭组成、仲裁员回避、专家证人等核心程序问题,系统梳理了仲裁规则适用及庭审抗辩技巧等内容。在公司控制权争夺层面,他以董事任免、行为保全、股东知情权为主线,层层拆解实务博弈路径,并结合新旧《公司法》对比,阐释董事任免、股东知情权等规则变化对实务操作的影响。同时,他还分享了上市公司涉及重大争议时的信息披露策略,为公司处理重大商事纠纷、提升仲裁应对与合规管理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赞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许建军 聚焦公司决议法律实务作专题分享。他以新《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基础,系统阐释了公司决议无效、可撤销、不成立的三分法体系,并重点解读了诉讼主体资格、决议效力被否定的法律后果等实务共性问题。结合典型裁判案例与实务经验,他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争议难点展开深入探讨,涵盖确认决议有效的可诉性、决议无效的事由范围、决议可撤销的程序瑕疵影响程度判断、决议不成立的事由认定等内容,为办理公司决议纠纷案件提供专业、清晰的实操指引。
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竞 作活动总结。他表示,专业深耕与精细服务是上海律师的鲜明优势,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始终坚持专业化建设,秉持以学习促提升、以交流促发展的理念,期待各方继续深化合作,携手打造高质量专业交流平台,共同提升商事法律服务水平。

此次研讨会立足法律实践、聚焦企业需求、凝聚行业智慧,有效促进了公司法律领域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的深度融合,为企业合规经营、风险防范、争议化解提供了指引。公司行稳致远,离不开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有赖于专业支撑。未来,国浩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搭建高水平交流平台,与各界同仁携手共进,为企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