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_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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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制作指南
责令改正情况复查记录,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针对已经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文书后,再次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情况进行记录的文书。
一、 填制规范
(一)、 “当事人”栏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应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 “复查时间”栏写明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具体时间。
(三)、 “复查地点”栏写明当事人实施整改的具体地址。
(四)、 “现场复查情况”栏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复查情况的记录,并可以对整改情况进行拍摄。
二、 注意事项
(一)、 复查要对照相关文书要求整改的事项一一进行复查,并如实记录现场复查情况。
(二)、 复查过程中,应当采取录音、拍照或录像等形式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