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_旅游_201年
行政处罚告知书
罚告字201 第 号
:
案源和基本情况 。
经查,
。
以上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 的规定,拟给予 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单位)符合听证的条件,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委)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符合听证条件的,在□内打)
旅游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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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