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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西省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西省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法人/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对   (案由)         案调查。经查,你(单位) (详细的违法事实,写明时间、地点、情节、危害后果等内容) 。以上事实有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笔录》…… 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法》第×条第×款第×项 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期限)   内向 ××人民政府或××厅(局、委、办)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期限) 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
  2.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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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分类

机关单位:
其他
功能: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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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公文
发布时间:
未知
发布方:
未知
作者类型:
地方
权威性:
地区级
关键词:
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教育、违法事实
摘要:
本文件为山西省行政机关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特定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文件中详细列出了违法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条款及不予处罚的理由。同时,文件告知了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依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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