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药广告审查许可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

你(单位)于 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 三十一条 、第 三十二条 以及
的规定,需要你(单位)补交下列材料(或补正下列有关内容):
请你(单位)将上述材料补正后于 日前提交至本机关。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特此通知。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签收人:
签收日期: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