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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模板  /  公文   /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_闽经贸许可2号

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_闽经贸许可2号

闽经贸许可2号
关于 的通知(批复)

:
我委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决定( 。
理由如下: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或者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加盖委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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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分类

机关单位:
综合管理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功能: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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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介绍

业务类型:
公文
发布时间:
2004
发布方: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作者类型:
地方
权威性:
地区级
关键词:
行政许可、复议、起诉
摘要:
本通知书为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某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作出的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中说明了受理日期、审查结果及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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