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通知书_北京市劳动系统行政执法文书_北京市
北京市 劳动局
听证通知书
京 劳 监字( )年 号
:
现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公开、不公开)举行听证。请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
听证主持人: 单位和职务:
听证记录人: 单位和职务:
本行政机关地址: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注:
一、当事人需要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延期。不按时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将依法对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行政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你/你单位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可以在听证举行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回避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