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分建议书复制全文( )工商复字[ ] 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建议你局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并请将处理结果报告我局。 (局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