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
检 建移〔 〕 号
(发往单位):
(发现的违法情况。包括:发现时间和发现途径,违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如果是单位违法,要写明违法单位的名称),涉嫌犯罪的违法事实(要写明违法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和后果)等)
我院认为,上述行为 (写明移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包括:违法行为涉嫌触犯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款,违法行为的性质)。
根据 (“两法衔接”有关司法文件,如中办发〔2011〕8号、国办发〔2012〕51 号)的要求,特建议你单位将本案移送 公安局( 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并将有关材料抄送我院。
( 人民检察院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