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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_财税2019164号_2018年

年终奖新个税你了解多少?
就在许多人在关心2019年的年终奖怎么发,要扣多少个税的时候,2018年12月27日晚,《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164号)在万众瞩目中出台了,还在纠结年终奖的各位亲,“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大家知道自己的年终奖怎么算了吗?莫慌,下面请让小编来分析一波!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法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叫年终奖,但不限于年终发放,可以是一年发放一次的综合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怎么算个税?

亮点①: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单独计算纳税”还是“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二者选一,全年只有一次机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既考虑了高收入居民个人政策过渡的需要,也充分考虑了低收入居民个人的强烈呼声。特别是全年工资薪金总额扣除专项扣除后余额不足6万元的纳税人,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年综合征税时不需要纳个税了!。
比较单独计算纳税和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选择具体计算方式:
“综合所得+年终奖”小,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综合所得+年终奖”大,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单独计算纳税;
案例一:小明每月工资6000元,每月基本扣除5000元,其他各项扣除3000元,年终奖1.2万元。
如果采用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则全年应纳税所得额7.2万+1.2万-6万-3.6万-1.2万,不纳税。
如果采用单独计算纳税,则全年应纳税额+1.2万3%360元。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选择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和企业发放的奖金名目并无关系,可以是企业的年度奖励、绩效奖励、……,也可以是企业职工取得的某次金额畸高的奖金。问题的关键在于居民个人的选择,你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并只能一次选择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制度,而不论是什么奖金。
亮点②:计税方法在原政策上简化优化。
一选择:就是纳税人先行选择是否按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不选择的,奖金单独计算纳税,进入下一步骤;选择的,流程终止,按照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二简化:“先要减去当月收入不足扣除费用的差额后,再除以12个月的数额去找税率”的规定取消,直接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去找税率。
三计算:根据按月换算后的数额,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中,查找并确定应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案例二:小明2019年12月拿到36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500元,计算小明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6000/123000元,按照新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
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60003%1080元
3.2019年1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7500-5000)3%+10801155元。
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一次性奖金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再除以12个月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亮点③:由于新税率表的级次调整,应缴纳的税款普遍会比往年减少
新旧税率表对比

根据税率表,按照年终奖1万到10万计算的应纳税额情况:

新的个税年终临界点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新的年终奖临界点,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现象。
案例三:小明2019年12月如果发放36,000.00元年终奖,需要缴纳的个税为360003%1080元,到手34,920.00元;
如果多发1元,也就是发放36,001.00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0元,到手32,610.90元。
相比之下,因多发1元年终奖,小明的收入反而少了2,309.10元。
所以各单位的HR和财务人员要注意这些新的年终奖临界点,为员工做好税务筹划,不然会得不偿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