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2 KB上诉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不重做一审。不保证改判。
节点 0 分流
| 信号 | 处理 |
|---|---|
| 裁判已生效要再审 | 输出 unavailable(P2) |
| 收到对方上诉状 | 转 respond-appeal |
| 一审尚未判决 | 转庭审或一审原子 |
| 送达不明却要唯一截止日 | 期限字段停止 |
节点 1 期限
运行时核验: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作出日不得代替送达日。邮寄提交以邮戳等规则核验。
节点 2 范围
列一审判项,逐项标服或不服。部分上诉时写明。未上诉判项可能先行生效的风险提示并核验。
节点 3 理由
事实认定错误、适用依据错误、程序违法、遗漏诉讼请求。每项回链一审材料和法规。禁止仅写“不服,请求改判”。
节点 4 新证据
二审提交新证据的条件运行时核验。一审已持有而无正当理由未交的,标不利。
节点 5 草稿
上诉人、被上诉人、一审法院案号、请求、理由。只交草案。不代提交。
节点补强:未生效与范围
- 裁判已生效:普通上诉负触发,再审输出 unavailable。
- 判决与裁定上诉期限分列。送达不明则截止日停止。
- 禁止仅写“不服,请求改判”。未上诉判项可能生效。
- 不把一审起诉状改个标题当上诉状。
- 收到对方上诉状:转二审应对。
执行闸(必须逐条走过)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文本。
| 若 | 则 |
|---|---|
| 立场或授权不明,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 | 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
| 税务处理、税额核定、纳税担保、缴清后复议为主轴 | 整案转税务,本任务只交分流 |
| 劳动仲裁申请或对仲裁裁决不服 | 转劳动或民事;劳动仲裁不是行政诉讼 |
| 刑事拘留、搜查、定罪 | 转刑事 |
| 动态规则未核验 | 对应法律结论或期限字段停止 |
| 用户要求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 | 整体停止 |
depends-on 为空。MCP 不可用时不拒跑,继续事实和清单。
交付前自检(提起行政诉讼上诉)
完成本任务前逐项打勾。任一未闭合则对应字段停止,不假装已形成结论。
- 单方立场和授权已固定,利益冲突已排除。
-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与送达日已分列;口头转述和已读未写成已送达。
- 本技能独立成果(上诉状、范围、期限、理由)已按输出合同各节落盘,未改写成相邻原子终稿。
- 排除项已检查:不重做一审。
- 税务主轴已转税务;劳动仲裁未写成行政诉讼;刑事措施已转刑事。
- 法律结论与期限仅在规则核验后落判断;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 未知金额未写零。未输出胜诉率或必然受理、必然撤销。
- 禁止动作已明示。未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