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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KB诉讼保全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不保证裁定。与停止执行不同。
节点 0 分流
| 信号 | 处理 |
|---|---|
| 停止行政行为本身的效力 | 转 apply-stay-of-execution |
| 只要公证固定网页 | 转公证原子 |
| 对方已保全,要复议或担保置换 | 转 respond-to-preservation |
| 非诉执行 | 转非诉执行原子 |
节点 1 种类
财产保全:账户、不动产、车辆。 行为保全:禁止或责令一定行为,须具体。 证据保全:固定证据,对象是证据不是责任财产。
停止拆除决定的执行,优先停止执行原子,而不是用行为保全混写。
节点 2 诉前
情况紧急、不立即保全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损害。诉前保全后须在法定期限起诉,期限运行时核验。未核验则该行停止。
节点 3 担保与范围
担保形式、额度按法院要求,未核验不编具体金额。保全范围限于请求或与本案有关财产。超范围风险必须写。
节点 4 草稿
法院、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实、线索、担保。只交草案。不代提交。
节点 5 错误保全
申请错误造成损失可能赔偿。禁止故意超标的查封整垮对方以迫使调解。
节点补强:种类与诉前
- 停止行政行为效力:转停止执行原子。
- 诉前须情况紧急,并在法定期限起诉,未核验则该行停止。
- 保全范围限于请求或与本案有关财产。超范围风险必须写。
- 申请错误可能赔偿。禁止故意超标的查封逼迫调解。
- 不保证裁定。担保额度未核验不编具体金额。
执行闸(必须逐条走过)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文本。
| 若 | 则 |
|---|---|
| 立场或授权不明,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 | 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
| 税务处理、税额核定、纳税担保、缴清后复议为主轴 | 整案转税务,本任务只交分流 |
| 劳动仲裁申请或对仲裁裁决不服 | 转劳动或民事;劳动仲裁不是行政诉讼 |
| 刑事拘留、搜查、定罪 | 转刑事 |
| 动态规则未核验 | 对应法律结论或期限字段停止 |
| 用户要求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 | 整体停止 |
depends-on 为空。MCP 不可用时不拒跑,继续事实和清单。
交付前自检(准备行政诉讼保全申请)
完成本任务前逐项打勾。任一未闭合则对应字段停止,不假装已形成结论。
- 单方立场和授权已固定,利益冲突已排除。
-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与送达日已分列;口头转述和已读未写成已送达。
- 本技能独立成果(申请书、担保、财产或行为线索)已按输出合同各节落盘,未改写成相邻原子终稿。
- 排除项已检查:不保证裁定;与停止执行不同。
- 税务主轴已转税务;劳动仲裁未写成行政诉讼;刑事措施已转刑事。
- 法律结论与期限仅在规则核验后落判断;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 未知金额未写零。未输出胜诉率或必然受理、必然撤销。
- 禁止动作已明示。未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