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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规则。一般民事合同整案转出。

节点 0 分流

信号 处理
普通买卖、借款、租赁,无行政职权因素 转合同争议
尚未成争只要改协议条款 审查起草本窗搁置
征收补偿协议但主问征收决定程序 转征收程序评估
矿业权、特许的产业准入实体设计 相应领域实体转出,本任务留协议救济

节点 1 定性

行政协议典型: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其他因行政管理需要与公民、法人订立的协议。

缺行政管理目标和行政职责要素的,现有依据不支持行政协议定性。


节点 2 路径

  1. 对协议提起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协议司法解释。
  2. 当事人起诉要求解决的是纯民事权利且协议未被定性为行政协议:转民事。
  3. 仲裁协议:行政协议能否仲裁必须运行时核验,未核验不得写成应仲裁或应起诉。
  4. 不得建议劳动仲裁解决行政协议。

节点 3 优益权与违约

行为
单方变更解除 有法律或协议依据且为公共利益 合法优益权候选,补偿接口
单方变更解除 无依据或非公共利益 违法或违约候选
相对人不履行 协议约定义务明确 违约或非诉执行接口待核
协议本身违法 重大且明显违法 无效候选

现行合同编规则可用于参照的,必须核验后写,禁止引用 1999 年《合同法》作为现行法。


节点 4 请求

继续履行、解除、确认无效、赔偿或补偿、撤销单方变更决定分列。确认无效与解除不得写成同一效果。


节点 5 输出

定性、路径、无效或违约分流。不按特许、补偿、矿业权拆三个成果。不写起诉状。

节点补强:定性与路径

  1. 缺行政管理目标和行政职责:转合同争议,不硬写成行政协议。
  2. 征收补偿协议、特许经营、矿业权出让:行政协议候选。
  3. 单方变更解除有法律或协议依据且为公共利益:优益权候选加补偿接口;否则违法或违约候选。
  4. 仲裁条款对行政协议的效力必须运行时核验,未核验不得写成应裁或应诉。
  5. 禁止引用 1999 年《合同法》作为现行依据。劳动仲裁解决不了行政协议。

执行闸(必须逐条走过)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文本。

立场或授权不明,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 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税务处理、税额核定、纳税担保、缴清后复议为主轴 整案转税务,本任务只交分流
劳动仲裁申请或对仲裁裁决不服 转劳动或民事;劳动仲裁不是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搜查、定罪 转刑事
动态规则未核验 对应法律结论或期限字段停止
用户要求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 整体停止

depends-on 为空。MCP 不可用时不拒跑,继续事实和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