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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微信已读不等于送达。不写唯一截止日。不编造未收到。

节点 0 分流

信号 处理
送达事实无争议,只要期间计算 负触发,转 assess-time-limits
只要异议书终稿 目标停止,转 object-to-service-or-announcement
刑事诉讼文书送达 转刑事
税务文书送达实体规则主导 转税务;一般处罚文书送达可留本任务

节点 1 固定对象

  1.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送达回证或邮单号码、公告文号。
  2. 受送达人身份与签收人身份。他人代收须有授权或同住成年家属等法定情形,未证明则代收效力待核。
  3. 地址来源:文书载明、登记住所、许可申请地址、当事人书面确认、执法中口头提供。口头提供须有笔录,否则待核。
  4. 当事人主张“从没收到”但材料显示签收:把冲突写入最强反方,不得按主张改写成未送达。

节点 2 方式合法性

运行时核验处罚法、强制法、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的送达规则。

方式
直接送达 本人或符合条件的代收人签收 到达日为签收日
留置 拒绝签收且有见证人或影像等法定条件 条件缺一项则效力待核
邮寄 有妥投或拒收退回记录 拒收是否视为送达必须核验后写
电子 受送达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且到达指定系统 仅有已读或表情回复不构成同意
公告 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并依法公告 未穷尽其他方式不得写成合法公告

公告期间和起算必须核验。未核验则公告到达日字段停止。


节点 3 到达证据

  1. 支持到达:签收、留置记录、邮单、系统回执、公告载体原件或公证。
  2. 削弱到达:地址错误、受送达人当时不在境内且已告知、公告前未尝试直接或邮寄、电子渠道非当事人确认。
  3. 不得因当事人后来实际知悉就倒签为合法送达;实际知悉只影响知悉日情景,与送达是否合法分列。
  4. 同一文书多种方式冲突:并列,不自动取最早一天。

节点 4 期限是否起算

送达现有依据支持 对应期间行可进入 assess-time-limits 接口,本任务只给起算日情景
送达现有依据不支持 期限未起算情景;仍列出实际知悉的备选行
依据不足 期限字段停止
用户要唯一截止日 拒绝

复议申请期、起诉期、陈述期、听证申请期分列,本任务不混算。


节点 5 安全

禁止指导伪造未收到的陈述。禁止指导隐匿已签收回证。用户坚持编造未收到:整体停止。需要对外异议时只给最小交接。

交付前自检(评估行政文书送达)

完成本任务前逐项打勾。任一未闭合则对应字段停止,不假装已形成结论。

  1. 单方立场和授权已固定,利益冲突已排除。
  2.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与送达日已分列;口头转述和已读未写成已送达。
  3. 本技能独立成果(送达方式、到达证据、公告条件、起算情景)已按输出合同各节落盘,未改写成相邻原子终稿。
  4. 排除项已检查:微信已读不等于送达;不写唯一截止日。
  5. 税务主轴已转税务;劳动仲裁未写成行政诉讼;刑事措施已转刑事。
  6. 法律结论与期限仅在规则核验后落判断;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7. 未知金额未写零。未输出胜诉率或必然受理、必然撤销。
  8. 禁止动作已明示。未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