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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KB管辖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连结点不足不选定唯一法院。不得输出必然立案。
节点 0 分流
| 信号 | 处理 |
|---|---|
| 海事行政、船舶碰撞等海事专属 | 转海事领域 |
| 刑事附带民事 | 转刑事 |
| 只要完整起诉状 | 负触发,转 file-first-instance |
| 只要复议机关是谁 | 负触发,转路径或资格原子 |
| 纳税争议该告谁、向哪一级税务复议 | 转税务 |
节点 1 固定被告结构
- 未复议:被告一般为作出机关。
- 复议改变:被告一般为复议机关;级别和地域随复议机关。
- 复议维持:原机关与复议机关共同被告。级别管辖一般以作出原行为的机关确定;地域可由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 只列一个共同被告:管辖结论必须附追加风险,不得假装列全。
- 职权变更、撤销或授权组织:被告待核,管辖连结点随被告待核。
节点 2 级别
运行时核验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及专门规定。
| 若 | 则 |
|---|---|
| 国务院部门作被告 | 中级候选;条号须核验 |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作被告 | 中级候选;派出机关或部门名义不得直接写成政府 |
| 海关处理或处罚 | 中级候选 |
| 本辖区重大复杂 | 标待核,不因标的额大就写成中级已成立 |
| 复议维持、原机关为县级部门 | 通常基层,复议机关为上级政府不当然升至中级 |
未核验专门规定(专利、反垄断等)时,该专门级别行停止。
节点 3 地域
- 原则: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 经复议: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 限制人身自由:原告所在地与被告所在地可并列候选。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必须先分流。
- 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土地、房屋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涉及不动产的,按不动产专属处理,不另选原告住所地。
- 行政诉讼原则上不适用民事协议管辖。管辖协议或合同约定法院不得直接写成已确定。
节点 4 集中管辖与专门法院
- 跨行政区划法院、铁路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必须核验受案法院所在地的现行指定文件。未核验则
F-集中标待核,并列普通地域候选。 - 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是否管辖本案行政争议,运行时核验,不得默认。
- 海事法院管辖的海事行政案件整案转海事,本任务不选普通行政庭冒充。
节点 5 输出与异议接口
| 条件 | 输出 | 禁止 |
|---|---|---|
| 单一连结点已核验 | 主位法院类型+所在地 | 编具体派出法庭名称冒充已指定 |
| 多个合法连结点 | 并列候选和利弊 | 替用户抢管辖 |
| 对方已提异议 | 连结点反证和期限红旗 | 在本任务写异议书终稿 |
| 用户只要立案包 | 目标停止 | 把管辖表改写成起诉状 |
管辖异议期限运行时核验。过期提出异议的风险必须写明,但不在本任务代替 object-to-jurisd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