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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原告资格与被告

任务目标

在明确、无利益冲突的单方立场下,形成“资格与被告矩阵”:利害关系、申请人/原告适格、被申请人/被告、共同被告、追加风险和第三人接口。

depends-on 为空。

工作边界

正触发:行政争议已形成,利害关系不明,或复议决定作出后不知告谁。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只要起诉状或复议申请终稿;
  • 只要总体合法性或只要路径选择;
  • 刑事被告人身份或辩护策略;
  • 民事原告适格判断。

本任务不写起诉状终稿,不保证受理。

建立资格坐标

确认:使用者与授权;拟主张权利的主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作出机关、内设或派出机构名义、授权或委托;是否经过复议及复议结果;法域。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S# 单方陈述;D# 材料表面;A# 当前一致/承认;R# 机关或生效文书;C# 规范定位;L# 运行时已核验规则;I# 判断;G# 缺口;Q# 资格或被告假设;V# 评估版本。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争点、举证和路径;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当作现行规则。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或 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当作现行文本。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及行诉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具不可用时继续主体表;适格与共同被告结论字段停止。

五个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资格方法 为准。

1. 专项分流和主体表

刑事身份转出。相对人、相邻权人、公平竞争权人、债权人分列,不自动合并。

2. 申请人或原告资格

必须与被诉行为有利害关系。主观不满或公益热情不等于原告资格。公益诉讼转出。

3. 被申请人或被告

直接起诉告作出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授权组织、委托机关分列。职权变更后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为被告。

4. 复议后的被告

维持:原机关与复议机关共同被告。改变: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不作为:可选告原行为或复议不作为。漏列时法院应告知追加。

5. 第三人与追加风险

权利受影响的未列主体标第三人接口。不同意追加共同被告的后果必须写明。

停止与安全

  • 整体停止:立场不明;冒用他人名义起诉。
  • 字段停止:复议结果、机关职权、利害关系事实未核验。
  • 目标停止:主目标已变为起诉状或复议申请。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 八节交付。边界见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