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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不重做鉴定。不得把原告未反证写成行为合法。

节点 0 分流

信号 处理
尚未建证据矩阵 可先转 build-evidence-record,已有清单则继续
用户要新的鉴定报告正文 负触发
只要阅卷目录 转阅卷原子

节点 1 三性模板

每份 H#:名称|待证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最强反方|是否申请排除或补证。

“全部不认”无具体理由:意见行 依据不足


节点 2 排除接口

运行时核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及司法解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以利诱胁迫欺诈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分别建排除行。轻微瑕疵不等于必须排除。


节点 3 鉴定

质证鉴定人资格、检材、方法、是否通知到场。申请重新鉴定只标条件接口。本任务不撰写鉴定意见替代件。


节点 4 听证与复议材料

处罚听证笔录、复议答复证据须单独质证。复议中不得自行收集的证据,诉讼中仍可攻击。


节点 5 输出

逐份意见和排除接口。不代替庭审代理提纲全文。禁止指导伪造反证。

节点补强:三性与排除

  1. “全部不认”无具体理由:意见行 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2.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进入排除接口;轻微瑕疵不等于必须排除。
  3. 不重做鉴定,只列重新鉴定申请条件。
  4. 被告未举证不得写成原告必须证明行为违法。
  5. 复议中不得自行收集的证据,诉讼中仍可攻击。

执行闸(必须逐条走过)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文本。

立场或授权不明,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 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税务处理、税额核定、纳税担保、缴清后复议为主轴 整案转税务,本任务只交分流
劳动仲裁申请或对仲裁裁决不服 转劳动或民事;劳动仲裁不是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搜查、定罪 转刑事
动态规则未核验 对应法律结论或期限字段停止
用户要求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 整体停止

depends-on 为空。MCP 不可用时不拒跑,继续事实和清单。

交付前自检(质证行政机关证据)

完成本任务前逐项打勾。任一未闭合则对应字段停止,不假装已形成结论。

  1. 单方立场和授权已固定,利益冲突已排除。
  2.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与送达日已分列;口头转述和已读未写成已送达。
  3. 本技能独立成果(三性意见、听证笔录、非法证据排除接口)已按输出合同各节落盘,未改写成相邻原子终稿。
  4. 排除项已检查:不重做鉴定意见。
  5. 税务主轴已转税务;劳动仲裁未写成行政诉讼;刑事措施已转刑事。
  6. 法律结论与期限仅在规则核验后落判断;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7. 未知金额未写零。未输出胜诉率或必然受理、必然撤销。
  8. 禁止动作已明示。未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