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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KB生效裁判执行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不重审实体。
节点 0 分流
| 信号 | 处理 |
|---|---|
| 裁判未生效 | 转上诉或等待生效 |
| 机关要执行自己的处罚决定 | 转非诉执行 |
| 复议决定未履行 | 转 apply-enforcement-of-reconsideration |
| 要再审 | unavailable |
节点 1 名义与内容
生效证明、主文可执行性。仅确认违法而无给付或重作内容:执行入口可能打不开,转赔偿或另诉接口。
节点 2 申请
执行管辖一般为第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期限运行时核验。被执行人是行政机关时写明账户或应履行的行为。
节点 3 升级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院可通知银行划拨、对机关负责人罚款、将信息纳入信用、向监察或上级提出司法建议、情节严重拘留负责人。每项条件核验,不写成必然拘留。
节点 4 和解接口
执行中和解转执行和解原子。不在本任务放弃判项。
节点 5 输出
申请草稿、履行内容、升级清单。不重审。不保证执行到位。
节点补强:名义与升级
- 裁判未生效:负触发。机关执行自己的处罚:转非诉执行。
- 仅确认违法无可执行内容:执行入口可能打不开。
- 机关拒不履行:划拨、罚款、司法建议、拘留负责人等须逐项核验,不写成必然拘留。
- 不重审实体。再审 unavailable。
- 申请执行期限未核验则该行停止。
执行闸(必须逐条走过)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文本。
| 若 | 则 |
|---|---|
| 立场或授权不明,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 | 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
| 税务处理、税额核定、纳税担保、缴清后复议为主轴 | 整案转税务,本任务只交分流 |
| 劳动仲裁申请或对仲裁裁决不服 | 转劳动或民事;劳动仲裁不是行政诉讼 |
| 刑事拘留、搜查、定罪 | 转刑事 |
| 动态规则未核验 | 对应法律结论或期限字段停止 |
| 用户要求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 | 整体停止 |
depends-on 为空。MCP 不可用时不拒跑,继续事实和清单。
交付前自检(执行行政诉讼生效裁判)
完成本任务前逐项打勾。任一未闭合则对应字段停止,不假装已形成结论。
- 单方立场和授权已固定,利益冲突已排除。
-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与送达日已分列;口头转述和已读未写成已送达。
- 本技能独立成果(执行申请、履行内容、机关拒不履行升级)已按输出合同各节落盘,未改写成相邻原子终稿。
- 排除项已检查:不重审实体。
- 税务主轴已转税务;劳动仲裁未写成行政诉讼;刑事措施已转刑事。
- 法律结论与期限仅在规则核验后落判断;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 未知金额未写零。未输出胜诉率或必然受理、必然撤销。
- 禁止动作已明示。未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