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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准备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不代替鉴定或法院保全。

节点 0 分流

信号 处理
需要鉴定意见 负触发
需要进入对方控制场所 转法院证据保全
只要保全策略未选定公证 preserve-evidence
用户要公证员在申请书上写“行为违法” 拒绝;公证不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

节点 1 事项

N-网页 N-现场 N-送达 N-电子载体 分列。一项一证思路,不把无关事实塞进同一公证书。


节点 2 材料

身份证件、主体资格、网址或地址、清洁电脑或现场条件、拟操作脚本。送达公证须有受送达人地址来源,不得虚构地址。


节点 3 询问提纲

来源是否合法持有、是否修改过、操作人是谁、时间是否同步。虚假陈述将导致公证书被否定,必须写明。


节点 4 限度

公证固定的是过程和现状。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损失金额、鉴定结论,公证不能替代。


节点 5 输出

事项、材料、提纲。不代办公证。不保证受理。

节点补强:公证限度

  1. 需要鉴定意见或强制进入对方场所:负触发。
  2. 公证证明过程和现状,不认定行政行为合法性。
  3. 送达公证不得虚构地址。向公证员虚假陈述将导致证书被否定。
  4. 一项一证,不把无关事实塞进同一公证书。
  5. 不代办公证,不保证受理。

执行闸(必须逐条走过)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文本。

立场或授权不明,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 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税务处理、税额核定、纳税担保、缴清后复议为主轴 整案转税务,本任务只交分流
劳动仲裁申请或对仲裁裁决不服 转劳动或民事;劳动仲裁不是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搜查、定罪 转刑事
动态规则未核验 对应法律结论或期限字段停止
用户要求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 整体停止

depends-on 为空。MCP 不可用时不拒跑,继续事实和清单。

交付前自检(准备公证送达或证据保全公证)

完成本任务前逐项打勾。任一未闭合则对应字段停止,不假装已形成结论。

  1. 单方立场和授权已固定,利益冲突已排除。
  2.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与送达日已分列;口头转述和已读未写成已送达。
  3. 本技能独立成果(公证事项、材料、询问提纲)已按输出合同各节落盘,未改写成相邻原子终稿。
  4. 排除项已检查:不代替鉴定或法院保全。
  5. 税务主轴已转税务;劳动仲裁未写成行政诉讼;刑事措施已转刑事。
  6. 法律结论与期限仅在规则核验后落判断;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7. 未知金额未写零。未输出胜诉率或必然受理、必然撤销。
  8. 禁止动作已明示。未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