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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方法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必然减轻或必然不处罚。不得因用户催促把未知写成已提交。

节点 0 分流

信号 处理
决定书已送达,本次要复议 目标停止,转 file-reconsideration
用户只要听证材料或听证申请 负触发,转听证原子(未安装则 unavailable
刑事讯问 转刑事
税务纳税调整实体 转税务;一般处罚告知可留本任务但实体段停止
大众只要止损标签 分流 C 端处罚救济,不降级本任务

节点 1 发送闸

  1. 必须存在事先告知或等价告知事实。仅有检查通知、询问通知,不是本任务正触发。
  2. 决定书已作出并送达:不得再产出发送前陈述终稿。
  3. 告知书载明的陈述期限、部门规章的工作日口径必须运行时核验。未核验则截止日字段停止,草案仍可写。
  4. 口头告知须有笔录或可回链事实;否则送达标待核。

节点 2 权利清单

分列: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听证门槛(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降低资质、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运行时核验 2021 年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命中听证且用户主成果是听证:目标停止。命中听证但用户只要书面陈述:本任务继续,并红旗告知听证窗口可能并行经过。

节点 3 申辩点矩阵

固定列:Q#|针对拟认定事实/证据/依据/裁量|支持材料|不利事实|最强反方|判断|是否写入正文

默认检查:

  • 主体是否适格、委托或授权是否可见;
  • 事实是否清到可回链的时间、地点、行为、后果;
  • 证据是否在告知前形成,有无逼供诱供或单方隐匿;
  • 依据是否公布、是否适用于本案;
  • 过罚相当、首违不罚、从轻减轻、超过追责时效。

禁止:教唆虚假陈述;删除已知不利事实;把“态度好”写成法定从轻已成立。

节点 4 正文与加重禁止

正文只写已支持的主体、告知文号、申辩点、证据清单和请求(不予处罚、从轻、减轻或继续调查)。逐句回链。不得倒签。必须写明: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该句是程序权利,不是减轻承诺。

节点 5 送达设计

按告知书指定渠道、登记地址、备份送达设计。每次尝试预列实施人、版本、渠道、回证。本任务不执行发送。状态保持 待发送。已读不等于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