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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参加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与被告答辩不同。

节点 0 分流

信号 处理
用户其实是被告 转应诉原子
没有行政案件 转相应民事或劳动领域
劳动仲裁第三人 劳动领域
只要证人出庭 不是第三人参加

节点 1 资格

同业竞争者、相邻权人、许可争议的另一方、征收中的共有权人等可能具备。仅有情感关注或新闻兴趣:现有依据不支持。


节点 2 参加

申请书:案号、利害关系、请求(参加诉讼)、证据。法院可通知必须参加的第三人。被通知而不参加的后果核验。


节点 3 独立请求

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可提出自己的请求,注意期限。无独立请求:陈述事实和意见,防止被告处分损害自己。


节点 4 与被告边界

不得在未授权时代被告承认违法或承诺履行。利益冲突时整体停止双方策略。


节点 5 输出

参加申请或陈述提纲、独立请求评估。不写被告答辩状。

节点补强:利害关系

  1. 用户其实是被告:转应诉。劳动仲裁第三人:转劳动。
  2. 仅有新闻兴趣:现有依据不支持参加。
  3. 有独立请求与辅助一方分列。未授权不得代被告承认违法。
  4. 利益冲突时代理双方:整体停止。
  5. 被通知而不参加的后果须核验。

执行闸(必须逐条走过)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文本。

立场或授权不明,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 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税务处理、税额核定、纳税担保、缴清后复议为主轴 整案转税务,本任务只交分流
劳动仲裁申请或对仲裁裁决不服 转劳动或民事;劳动仲裁不是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搜查、定罪 转刑事
动态规则未核验 对应法律结论或期限字段停止
用户要求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 整体停止

depends-on 为空。MCP 不可用时不拒跑,继续事实和清单。

交付前自检(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完成本任务前逐项打勾。任一未闭合则对应字段停止,不假装已形成结论。

  1. 单方立场和授权已固定,利益冲突已排除。
  2.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与送达日已分列;口头转述和已读未写成已送达。
  3. 本技能独立成果(参加申请或陈述、独立请求评估)已按输出合同各节落盘,未改写成相邻原子终稿。
  4. 排除项已检查:与被告答辩不同。
  5. 税务主轴已转税务;劳动仲裁未写成行政诉讼;刑事措施已转刑事。
  6. 法律结论与期限仅在规则核验后落判断;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7. 未知金额未写零。未输出胜诉率或必然受理、必然撤销。
  8. 禁止动作已明示。未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