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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KB第三人参加方法
判断只用三态。与被告答辩不同。
节点 0 分流
| 信号 | 处理 |
|---|---|
| 用户其实是被告 | 转应诉原子 |
| 没有行政案件 | 转相应民事或劳动领域 |
| 劳动仲裁第三人 | 劳动领域 |
| 只要证人出庭 | 不是第三人参加 |
节点 1 资格
同业竞争者、相邻权人、许可争议的另一方、征收中的共有权人等可能具备。仅有情感关注或新闻兴趣:现有依据不支持。
节点 2 参加
申请书:案号、利害关系、请求(参加诉讼)、证据。法院可通知必须参加的第三人。被通知而不参加的后果核验。
节点 3 独立请求
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可提出自己的请求,注意期限。无独立请求:陈述事实和意见,防止被告处分损害自己。
节点 4 与被告边界
不得在未授权时代被告承认违法或承诺履行。利益冲突时整体停止双方策略。
节点 5 输出
参加申请或陈述提纲、独立请求评估。不写被告答辩状。
节点补强:利害关系
- 用户其实是被告:转应诉。劳动仲裁第三人:转劳动。
- 仅有新闻兴趣:现有依据不支持参加。
- 有独立请求与辅助一方分列。未授权不得代被告承认违法。
- 利益冲突时代理双方:整体停止。
- 被通知而不参加的后果须核验。
执行闸(必须逐条走过)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未知金额不写零。不得把 1989 年行政诉讼法、1996 年行政处罚法、1999/2017 年行政复议法或已失效《合同法》当作现行文本。
| 若 | 则 |
|---|---|
| 立场或授权不明,或同时掌握双方秘密 | 整体停止策略输出 |
| 税务处理、税额核定、纳税担保、缴清后复议为主轴 | 整案转税务,本任务只交分流 |
| 劳动仲裁申请或对仲裁裁决不服 | 转劳动或民事;劳动仲裁不是行政诉讼 |
| 刑事拘留、搜查、定罪 | 转刑事 |
| 动态规则未核验 | 对应法律结论或期限字段停止 |
| 用户要求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 | 整体停止 |
depends-on 为空。MCP 不可用时不拒跑,继续事实和清单。
交付前自检(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
完成本任务前逐项打勾。任一未闭合则对应字段停止,不假装已形成结论。
- 单方立场和授权已固定,利益冲突已排除。
- 文书名称、文号、作出日与送达日已分列;口头转述和已读未写成已送达。
- 本技能独立成果(参加申请或陈述、独立请求评估)已按输出合同各节落盘,未改写成相邻原子终稿。
- 排除项已检查:与被告答辩不同。
- 税务主轴已转税务;劳动仲裁未写成行政诉讼;刑事措施已转刑事。
- 法律结论与期限仅在规则核验后落判断;未核验则字段停止。
- 未知金额未写零。未输出胜诉率或必然受理、必然撤销。
- 禁止动作已明示。未指导伪造、隐匿、威胁或违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