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LL.md
4.3 KB对不予受理或驳回上诉
任务目标
在收到不予受理或驳回破产申请裁定后,形成“上诉材料、期限与原审缺口表”。对其他裁定不得冒充可上诉。
depends-on 为空。接受用户、律师、管理人、机关或其他来源的等价事实、测算和证据清单。
工作边界
正触发:申请方已收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或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拟上诉。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对指定管理人、宣告破产、认可重整计划等其他裁定要求按上诉处理;
- 尚未收到裁定,只要预写上诉状;
- 要重新准备一份新的一审申请冒充上诉;
- 程序外执行复议(金融);
破产程序中可上诉裁定范围必须运行时核验。未见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裁定,不得打开上诉闸。不保证改裁。
建立评估坐标
确认:裁定名称与案号;送达日与方式;原申请类型;一审材料清单;法院理由;拟上诉请求。
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潜在冲突时,先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哪一方。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R# 裁定;E# 送达;D# 原审材料;L# 规则;I# 判断;G# 缺口;V# 稿件版本。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争点、举证和路径;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当作现行规则。不得把已失效《企业破产法(试行)》或 1991 年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破产法第 12 条及可上诉裁定范围、上诉期间;search_template 只借上诉状栏目。
工具不可用时继续事实、主体、程序文书状态和问题清单;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
五个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不代替节点。
节点 1 裁定识别闸
仅对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打开。其他裁定冒充上诉:负触发并说明不可上诉或应走复议/申诉待核。
节点 2 送达与期间
无送达凭证则期间字段停止,不编造截止日。日期冲突并列。
节点 3 原审缺口
对照第 7、8、10 条和解释一:是申请权、原因还是材料问题。不得补造一审没有的虚假证据。
节点 4 上诉请求与草稿
请求撤销原裁定并指令受理或改判。不代提交。
节点 5 与重新申请的互斥
上诉期间另交一份新申请须标冲突风险,不默认双轨。
停止与安全
整体停止:伪造送达日或补造一审证据。字段停止:第 12 条、上诉期间未核验。目标停止:裁定类型不在核验后的可上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