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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清算重整和解转换

任务目标

在已受理某一程序、宣告破产前,形成“转换条件、时点与材料表”。宣告破产后不得假装仍可重整。

depends-on 为空。接受用户、律师、管理人、机关或其他来源的等价事实、测算和证据清单。

工作边界

正触发:案件已裁定受理清算、重整或和解之一,拟在宣告破产前转换为另一程序。

负触发并输出 触发判定:负触发,未启动本任务

  • 尚未受理,只要选路径或首次申请;
  • 已宣告破产仍要求转入重整或和解;
  • 只要可行性终局或计划草案终稿;
  • 对不予受理上诉;

转换窗口在宣告破产前关闭。债权人依法不能直接申请和解。转换不是重新立案,须回链原案号。

建立评估坐标

确认:受理裁定与程序类型;是否已宣告;申请人身份;转换方向;出资人持股;债权人态度材料。

同时掌握双方秘密或潜在冲突时,先停止策略输出,澄清代表哪一方。

来源和判断状态

编号:R# 受理或宣告裁定;S# 陈述;D# 意向;L# 规则;I# 判断;G# 缺口;Q# 转换方向。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

律页能力增强

本技能属于律页法律技能家族,并支持 Lawyeah MCP 按需增强。

  • 运行环境提供 Lawyeah MCP 时,执行 Agent 根据当前任务按需使用法律法规、法律实务、裁判案例或文书范本检索。
  • 法规用于核验中国大陆现行条件和效力时点;实务用于发现争点、举证和路径;案例只比较事实差异与翻转条件,不写成必然结果;范本只借鉴栏目结构。
  • 任何结果都要复核法域、效力、时点、地区和与当前事实的差异。不得把已失效《合同法》及其解释当作现行规则。不得把已失效《企业破产法(试行)》或 1991 年民事诉讼法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当作现行规则。
  • MCP 未安装、未启用、未暴露、无结果、结果冲突或暂时不可用时,不拒绝执行、不中断主流程。继续使用本技能内置方法和用户材料完成可处理部分;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保持停止或待核。
  • 不向用户索取密钥、令牌或完整凭证。MCP 是可选增强,不是用户运行技能的强制依赖。

使用 Lawyeah MCP

宿主可调用时:search_law 核验第 70、78、95 条及宣告前转换窗口;search_practiced 补转换实务。

工具不可用时继续事实、主体、程序文书状态和问题清单;依赖未核验规则的法律结论、期限或机关路径字段停止。

五个判断节点

执行顺序和停止条件以 方法 为准。这里只列入口,不代替节点。

节点 1 阶段闸

未见受理裁定:负触发。已宣告:转换重整/和解字段停止。

节点 2 主体与方向

清算转重整、重整转清算、转和解分列。债权人申请和解现有依据不支持。

节点 3 法定时点与条件

出资人申请重整的持股比例等运行时核验。未核验则条件字段停止,不打开发送闸。

节点 4 材料

转换申请草稿、可行性或协议接口。不代替计划或和解协议终稿。

节点 5 互斥与不可逆

宣告后不得假装窗口仍在。不保证法院准许转换。

停止与安全

  • 整体停止:伪造未宣告状态;指导边转换边转移资产。
  • 字段停止:第 70、95 条条件未核验。
  • 目标停止:尚未受理或已宣告仍要重整。

交付

严格按 输出合同 十节交付。正触发状态只用 已形成部分形成并明确受限字段因停止条件未形成。边界见 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