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8 KB
和解可行性评估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受理、申报、顺位、撤销、取回、重整或分配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受理、必然确认、唯一清偿率或唯一截止日。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企业破产法(试行)》、1991 年民诉法破产还债程序、已失效《合同法》或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200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与 2006 年企业破产法冲突的表述(包括“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不得当现行主规则。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企业破产法、公司法清算条文、司法解释的版本、条号和施行日一律运行时核验后写入 L#。不得沿用记忆条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破产尚未受理,主目标是催收、支付令、诉讼、仲裁或强制执行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或 C 端 047/013
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的程序外实现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职工安置、裁员方案、劳动合同终止实施、工资加班经济补偿测算 劳动领域
尚未进入程序,只要改合同、投资或交易文件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普通股权或资产收购交割统筹 投资并购领域
章程、股东会、日常股东争议 公司治理领域
日常合规体系或内部调查 企业合规领域
虚假破产、妨害清算等需要定罪或辩护 刑事领域
自然人还债且不在已核验试点条例范围 C 端 056;全国个人破产字段停止
只要关停对照或简易注销且未出现破产原因 C 端 070

混合信号:企业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定破产程序的主轴可留本任务;金融实现或劳动安置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邻域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申请权与阶段

仅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第 95 条待核)。已宣告:和解窗口关闭。债权人要求“我们申请和解”:现有依据不支持,可提示债务人申请或改走庭外谈判。


节点 2 与重整、清算比较

路径 典型负担 不得写成
和解 协议+会议通过+法院认可;无强制批准结构 等于重整计划
重整 经营方案、分组、可能强制批准 当然比和解更容易
清算 变价分配 当然清偿更低(未知财产时)

无持续经营价值、只需一次性减免展期:和解可作主位候选,仍不保证认可。有投资人重组股权:重整可能更匹配,转可行性原子。


节点 3 门槛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出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所代表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第 97 条,须核验)。未核验则通过可能性字段停止,不得输出通过率。


节点 4 担保

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不生效力的规则、担保物权人不受协议约束(第 96、101 条等)运行时核验。担保债权人另走别除或金融实现,不得写成已被和解削减。


节点 5 庭外

尚未受理、只要谈判让步表:转 negotiate-debt-adjustment。本任务不产出协议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