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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之诉答辩方法

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受理、申报、顺位、撤销、取回、重整或分配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受理、必然确认、唯一清偿率或唯一截止日。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企业破产法(试行)》、1991 年民诉法破产还债程序、已失效《合同法》或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200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与 2006 年企业破产法冲突的表述(包括“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不得当现行主规则。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企业破产法、公司法清算条文、司法解释的版本、条号和施行日一律运行时核验后写入 L#。不得沿用记忆条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信号 转出
破产尚未受理,主目标是催收、支付令、诉讼、仲裁或强制执行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或 C 端 047/013
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的程序外实现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职工安置、裁员方案、劳动合同终止实施、工资加班经济补偿测算 劳动领域
尚未进入程序,只要改合同、投资或交易文件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普通股权或资产收购交割统筹 投资并购领域
章程、股东会、日常股东争议 公司治理领域
日常合规体系或内部调查 企业合规领域
虚假破产、妨害清算等需要定罪或辩护 刑事领域
自然人还债且不在已核验试点条例范围 C 端 056;全国个人破产字段停止
只要关停对照或简易注销且未出现破产原因 C 端 070

混合信号:企业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定破产程序的主轴可留本任务;金融实现或劳动安置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邻域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谁应诉

若:起诉状抬头是债务人,管理人已接管 → 核验谁为适格被告及管理人是否代理诉讼。未核验则主体字段停止。
若:本所同时为原告债权人与管理人 → 整体停止。
未见送达:答辩期间字段停止,不编截止日。


节点 2 请求是否越界

对照债权表、异议函、起诉请求。原告把未申报部分、另笔合同、违约金扩大请求一并塞入:分项抗辩,不概括否认了事。职工待遇精算争点转劳动接口,本诉只答是否属于第 48 条项目。


节点 3 抗辩分账

  1. 债权不成立或已清偿(已收必须入账,不得隐匿回款);
  2. 未到期但应视为到期的范围(第 46 条)只调整利息,不当然否定本金;
  3. 性质(普通/劣后/共益/职工/税款);
  4. 担保是否有效、物上范围(别除权另项接口)。

2002 年规定与现行法冲突条款不得当主规则。保证合同效力本体转金融。


节点 4 证据

每项抗辩回链 D#。诉讼中补做的对账单标明制作日。禁止倒签、指导销毁原始凭证。


节点 5 权限

本任务不产原告确认之诉。管理人代表全体债权人,不得在答辩中承诺单独优先清偿原告。反诉权限未核验则不写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