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s/method.md
3.8 KB本文件是可执行判断节点,不是栏目说明书。每个会改变路径、受理、申报、顺位、撤销、取回、重整或分配结论的节点,必须回链来源编号、规则核验状态、最强反方和停止条件。
判断只用 现有依据支持、现有依据不支持、依据不足,无法形成结论。不得输出胜诉率、必然受理、必然确认、唯一清偿率或唯一截止日。
search_law 返回已失效《企业破产法(试行)》、1991 年民诉法破产还债程序、已失效《合同法》或其解释时记为噪声,不得写入 L#。200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与 2006 年企业破产法冲突的表述(包括“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不得当现行主规则。MCP 效力字段与有权机关公布的施行日冲突时,以施行日为准并记录冲突;无法独立核验施行日则该规则字段停止。
企业破产法、公司法清算条文、司法解释的版本、条号和施行日一律运行时核验后写入 L#。不得沿用记忆条号。
节点 0 专项分流
先于实体判断。命中任一项则整案转出,本任务只交付分流理由和最小交接,不填十节实体结论。
| 信号 | 转出 |
|---|---|
| 破产尚未受理,主目标是催收、支付令、诉讼、仲裁或强制执行 |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或 C 端 047/013 |
| 保证、抵押、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的程序外实现 | 金融借贷担保领域 |
| 职工安置、裁员方案、劳动合同终止实施、工资加班经济补偿测算 | 劳动领域 |
| 尚未进入程序,只要改合同、投资或交易文件 | 审查起草领域(本窗搁置,只说明不实施) |
| 普通股权或资产收购交割统筹 | 投资并购领域 |
| 章程、股东会、日常股东争议 | 公司治理领域 |
| 日常合规体系或内部调查 | 企业合规领域 |
| 虚假破产、妨害清算等需要定罪或辩护 | 刑事领域 |
| 自然人还债且不在已核验试点条例范围 | C 端 056;全国个人破产字段停止 |
| 只要关停对照或简易注销且未出现破产原因 | C 端 070 |
混合信号:企业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定破产程序的主轴可留本任务;金融实现或劳动安置只作为背景时在缺口标明,不把邻域规则硬套进本任务结论。
节点 1 议题
一次会议多项议题分别核算。债权核查、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变价或分配、申请更换管理人,适用规则可能不同,禁止一套门槛套全部。
节点 2 表决权
第 59 条: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才是会议成员。债权尚未确定的,除法院临时确定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有财产担保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以外的某些决议可能无表决权——范围运行时核验,失败则该议题表决权字段停止。
关联人、出资人组:重整计划分组另项 assess-plan-voting-groups。本任务只标是否应回避。
节点 3 门槛
一般决议: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第 64 条,须核验)。重整计划各表决组另有第 84 条双重门槛。和解协议第 97 条待核。未核验不输出“已经过半数故通过”。
节点 4 代理
授权委托书范围须覆盖该次议题。空白授权、事后补签:效力 依据不足。禁止指导伪造授权或找人冒名到场。网络表决规则待核。
节点 5 统计
反对、弃权、未出席分列。未出席不得算作同意,除非已核验的书面视为同意规则存在。本任务不预填会议决议为已通过。